《道德经》:天道“无为”、道法自然

老子要人效法天,天是怎样值得效法呢?他在《道德经》中“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等名言,这就是说,天地生长养育万物与人,它没有自私的目的,也没有对立条件的要求,更没有利害、是非等功利的作用,它只有施舍和给予,没有要求收回什么,万物从它而生、而灭,都是自然的现象。它不辞劳苦而长远的生作万物,可是它不居功,不自待,不占为已有,所以人能效法天地大公无私仁部境精神,才是道德的标准,是形而上道的境界,是形而下宇宙自然法则。

于是有的便认为自然才是道与天的根本,有的把老子这个自然的名称,拿它与科学名词上物理的自然等同。我们要知道,距离老子两千多年以后,翻译西方国家传入的哲学与科学的自然名称,都是借用中文老子的自然,并非我们先有了哲学与科学的自然一词,老子才用的。

如果我们了解在老子时代中,中文单字造句的文法,那么,对于老子所说的“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道理,就很简单而明白了,他的话,由做人的效法标准说起,层层转进,而推到形而上道。他说天又效法什么呢?没有什么,那是天道自然的法则而已,什么是自然的法则呢?自,便是天道自己的本身。然,便是天道自己本身本来当然的如此而已,更没有别的理由。合起来讲,自然便是天道本身自己当然的法则是如此的。

时代愈发展,由上古用单字做为文辞语言的原始面目,逐渐演变成为名句文章,于是,大家容易忘了本来的规范,把自然定作一个名词,就弄不清它的所以然,便变成想之当然的道理了。等于老子与孔子,他们把道与德的观念,是分开来讲,可是后来一提到老子,便把道德二字合而为一, 作为一个名词来解释它了。

老子有名的“无为”学说,便是根据他自己天道自然的至理,用“无为”一词来说明天道的境界和功能,“无为”与“无不为”的观念,也便是他自己解释“无为”的道理,并非是不作的意思;“无为”并非是不为,后人一提到“无为”,便把它纳入不为的观念,那真冤枉了老子。他说“无为”是天道道体的境界。“无不为”是道体虽然“无为”但即具有生生不已的功能和作用。所以便有“有无相生”、“动则愈出”等对于道休功用的说法了。他提出天道的“无为”而“无不为”, 也是说明人应效法天地,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做到真能无私而大公的标准。才是天理的必然。

所以他说“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的胸襟和气度,便是根据这个原则而来,我们试把他与文王、周公、孔子的学说思想,稍作比较,以我的愚蠢与浅薄来说,只觉得他们同是上古传统文化的一贯思想,实在找不出什么大不同的地方,例如《周易》 思想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孔子的“为政以德,譬如北展,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等等,虽说法不同,然则含义相同。

(南怀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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