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是以功外于法而赏加焉,则上不能得所利于下;名外于法而誉加焉,则士劝名而不畜之于君。
——《外储说左上》
[译文]
哪里可以得利,民就趋向哪里;哪里可以得名,士就连命也不顾。所以,如果对不符合法令规定的事情给予奖励,那么君主就不能从臣下那里得到利益;如果对不符合法令规定的声名加上赞誉,那么士就会追名逐誉,而不会顺从于君主了。
【评析与应用】
追名逐利,是人的共性。古语说:“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又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然,还有另外一类人,他们将利看得轻,而将名声看得重,例如文化层次较高的士,古代的士就是今天的知识分子。孔子就曾说,“没世而名不称焉”是人生的最大遗憾。这是最伟大的君主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那么,君主应该怎么办呢?第一,他必须正视人的这种追求;第二,他必须把这种追求限制在法令许可的范围之内,不准士民越雷池一步。如果对追名逐利之徒不同青红皂白加以奖励或赞扬,那么君主不但得不到好处,而且还会动摇自己的权威。总而言之,法令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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