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古装电视剧的时候,将军在外打仗的时候活得重要情报,通常会对士兵说:八百里加急送到某某地方,给某某将军,不得有误。
那么八百里加急是个什么概念呢?
我国古代公文传递靠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设一个。一旦公文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三百里,遇紧急情况可达四百里、六百里,最快达八百里。传递紧急公文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马累了即在沿途驿站换马,确保连续飞跑,在最短时间内送达。所谓的“八百里加急”,表示情况最紧急,速度最快。
唐代诗人岑参《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曾生动描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幕及陇山头”,诗中把驿骑比做流星,可见速度之快。唐代官方规定,快马要日行一百八十里,再快些要日行三百里,最快的则要日驰五百里。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唐玄宗则在长安华清宫,相隔三千里但六日之内就知道了,可见传递兵变奏章速度每天即达五百里。若是八百里加急,那真是快得不能再快,也要四天时间。
《大唐六典》记载,唐代驿站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专事驿务人员达二万多人,其中仅驿兵就有一万七千人。驿递分陆驿、水驿,驿站设驿舍,配驿马、驿驴、驿船,服役者称“驿丁”、“驿夫”,“驿卒”或“驿隶”。他们日常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陆路驿丁,无论酷暑严冬,暴雨狂风,都要身背文书袋奔驰在驿路上,此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杂事。
在唐朝法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唐朝规定,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首先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瘠,呈报经费支出情况。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对驿丁的处罚更严。唐朝规定,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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