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营长三次为上将挡子弹,犯了法,上将两次对他行刑枪毙

国民党第33集团总司令张自忠是一位抗日名将,治军十分严格。

1938年,张自忠率部奔赴台儿庄参加大会战。

偏偏在途中,发生一件事情。

一日,部队正在行军中,一位老乡追上来,哭着举报张军有人强奸了他才16岁的女儿。

张自忠听了十分气愤,当即着令军法处去查。

很快,此人被查出来了——正是张自忠本人的警卫营长孙二勇。

“如何处理?”军法官问。

张自忠很痛心,但是坚定说:“执行军法,枪毙!”

这让不少人觉得十分惊讶!

副军长说:“能不能留他一条命?他救过你呀!”

这个孙二勇,确实不该去死。因为论功,他是张自忠手下有名的大刀队队员,在喜峰口长城上,亲手让15名鬼子的头颅落地,在七七事变时,他率一个半连死守卢沟桥,与日军一个旅搏杀;论恩,他曾以自己的身体为张自忠当盾牌,挡开汉奸的三颗子弹,要不一年前张自忠就没命了;论亲,他跟随张自忠多年,朝夕相处,亲如父子。

但是,张自忠还是说:“军法无情,执行吧!”

孙二勇还是被绑赴刑场。枪响了。不知是执法官有意手下留情,还是真的子弹打歪了,竟然没有击中要害。之后,孙二勇又被当地的老乡发现,抬过去进行救治。20天后,他又一拐一拐追上部队,赶了上来。

张自忠见着孙二勇归来,也是大为惊讶,也十分感动,因为若是换了别人,早就跑了,哪里还会再追上来呢?!眼前的孙二勇面容枯槁、破衣烂衫,张自忠吩咐:“给他换身衣服,弄点好吃的,关起来,听候处理。”

第二天,张自忠召集全军团以上干部会议,流着泪,宣布了自己的决定:“再毙!”

但是,在孙二勇再毙前,张自忠给办了两件事儿:一是请他吃“最后的晚餐”,叫司令部的厨师置办了一满桌的酒菜,然后亲自作陪;二是带领大家跟孙二勇在刑场上作“特殊的告别”。那些平时与孙二勇交好的战友友们,和他一起站在事先挖好的坟坑和准备的棺材边,与他一一握手告别。

张自忠也在场。他与孙二勇告别时的告别辞是: “二勇,你就放心走吧!我会替你多杀几个鬼子!”

这一次,孙二勇没有这么幸运,一声枪响,真的走了。

但是,张自忠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率部奋勇杀敌,与日军鏖战七昼夜,将日军王牌板垣师团击溃,保证了台儿庄会战胜利结束!

两年之后,1940年5月16日下午,张自忠在与日军激战中以身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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