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大家的记忆里,从古至今都被大家所重视的就是传宗接代了,虽然我们所知道的古代男人可以拥有三妻四妾,但是这仅仅是限于富有家庭,比如说王公贵族或者是富商,但是对于那些贫苦人来说,有一个妻子就已经很不错了,哪还能奢求有一个小妾呢?甚至还有一些人因为家里贫穷,连妻子都娶不起,只能当个光棍,那么这些人该如何去传宗接代呢?
我们都知道当社会转变成父系社会以后,女性的社会地位十分的低,人们对女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但是对她们的尊重却越来越少,而在历史上,女性甚至可以被当成货物一样买卖,在汉朝的时候就有记载,将自己的妻子嫁给别人或者是卖自己的孩子法律上是不可以禁止的,道德上也不可以指责,但是人们大多都选择将自己的妻子抵押出去,不会选择卖自己的孩子,所以由此可见,女性的社会地位有多低了,有卖自然就有买的,所以有一些穷人他们没有钱娶妻子就会去租一个女人回来给自己生孩子,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社会的代孕,但是我们都知道代孕在如今的社会上已经是犯法行为。可是在古代根本就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令,可以说在古代为女性专门设的保护女性的法律都很少,所以这种制度真的很让人恶寒。
这种行为在古代叫做典妻,就是典当的妻子的意思,其实就是相当于把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而有需要的人就会租用一个女子回来,专门为自己生孩子,并且会把孩子带到不需要母亲为止,这种行为对女性的伤害十分的大,因为我们知道,古代的封建礼教十分的严重,一般这样的女性都是遭受别人唾弃的,而这些女性千辛万苦生下孩子以后还要饱受骨肉分离之苦,但是在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女性发声制止这种行为。因为对于官府来说,人口的增加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所以就算女性受到了屈辱,他们也不以为然。
一般这种行为是需要中间人介绍的,也就是类似于媒婆一般的人物,而中间人会抽取一大笔提成,所以真正到女性手里的钱会非常的少,而租妻的费用也会根据女性的美貌来决定,这样的女子简直比青楼里面的女子还要凄惨,而这种行为一直到民国才渐渐的消失,虽然新中国已经设立了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行为出现,但是有些人还是在冒险犯法,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在古时候女性是没有人权可言的,一切都是听从男方的安排,所以真的很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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