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从来君子不如野人

11月23日 李贽诞辰

李贽送袁生到武昌,住在武昌城东十余里的洪山寺。

李贽是第一次游武昌,虽然在湖广住了十余年,还没有到过会城。袁中郎离明年春礼部会试也早得很,不急于回家。

洪山(旧名东山,宋末荆湖制置使把随州大洪寺的匾额迁移至此,遂名洪山)之上松柏参天,修竹拂涧,远眺长江如练,环顾湖山秀丽;寺院宽敞,人境清绝。所以,他们心情都很闲适,打算在这儿多住些时,遍访这一带的名胜古迹。

这一天,李贽偕袁中郎兴致勃勃进城去登黄鹤楼。

李贽一行刚刚来到黄鹄矶头,还未及登楼眺望江景,忽地围上来一群捋袖扬拳的汉子。问所为何事?那领头的道是要教训左道惑众的妖人李贽。他们口口声声要为民除害!

这究竟是一群什么人呢?大多数打手是武昌城里临时雇请的,只论打人之价不论所打何人,这不消说。主使人或者说雇主是谁呢?黄麻籍官绅士子居会城的,李贽没冒犯过谁,除了自以为侮辱过他的耿师的耿门弟子。

但这些人为了功名一般是不会冒险犯禁对人动武的。想必是黄麻的“大头巾”们。既然耿师已与李贽的关系公开破裂,指其为妖人,号召鸣鼓而攻之,还顾忌什么呢?只是在黄麻当地对一个年老体衰的人下手,好说不好听,打出忧世扶教的旗号,也难免给本乡本土的人留下不仁不义、心狠肠毒的印象,但在蜂屯蚁聚的会城就不同了,天知道他李贽是激怒了哪路英雄?

这帮人步步逼上前,袁中郎、侍者常志、常闻、怀林连忙护住李贽,剑拔弩张。

“且慢!”李贽拨开侍者,对那领头的说:“请问,李贽犯了什么十恶不赦之罪?怎见得是左道?所惑何人?”那领头的期期艾艾说不上来。

他不便说你作《焚书》,污蔑了耿大先生。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焚书》并非无头揭帖,是是非非有天下人评断,李贽对它负责。惑了什么“众”?说他在龙湖招引了一些和尚,岂非笑话?说他勾引了官宦人家妻女?这只能背地里嘀咕口耳相传或深更半夜撒揭帖;当真地讲,败坏官宦人家名声,李贽好欺,官宦人家难饶。

袁中郎呵斥这帮人光天化日之下不得无事生非,干犯大明律条。那些打手也是知晓利害的,面前这位年轻的举人老爷不比寻常百姓,乱打一气会有后患。打手们一个个跟旁观的人差不多,只瞧言来语去的热闹,不急于执行“民意”。

那领头的急中生智,指着李贽对众人叫道:“诸位看他这个样子,僧不僧、道不道、儒不儒,光着头顶留着胡须,不是妖人不是左道是什么?”

这一招果然厉害,围观的人们用挑剔的眼光疑惑地打量着李贽,开始相信他确是妖人。

李贽笑道:“这有何碍?老来秃头,明日戴顶帽子不就雅相了!”

那领头的一时语塞。

袁中郎恐怕再拖下去会有闪失,叫侍者们护卫李贽走。

那领头的见李贽一行远去,嚷嚷着“老妖魔,等着收拾你”,悻悻地吩咐众打手且再作计较,今天只算是个警告。

李贽乘小轿出城回到洪山寺,当即决定加冠蓄发,并让侍者各买圆帽一顶戴上,换去僧服。

一向倔强的李贽,这一次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

李贽并不是条莽汉,如果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宁折不弯,他在官场岂能熬过二十多年,做到四品知府?他的自我评价是为文有二十分识、二十分才、二十分胆;处世则是五分胆、三分才、二十分识。他很赞赏何心隐的大义凛然与英气贯日,但认为他那样束手待毙死得太便宜,缺乏大丈夫的智谋和手段。

现在他若死在这帮一钱不值的流氓地痞手下,那就太不划算了!说不定会被当作一件斗殴案呢。就是明死在耿定向之辈手里,也太不值得。他的“万世治平之书”《藏书》尚未定稿,死不瞑目;耿定向又算得了什么?死在他手里并不比何心隐死在巡抚王之垣手里更高贵更能泄怒。

当那伙打手一出现的时候,他就立即意识到了生命面临的严重威胁。刻《焚书》时他在自序里写道:“欲焚者,谓其逆人之耳也……逆耳者必杀,是可惧也。”现在预料的危险终于出现了。但他不打算现在为《焚书》付出生命的代价。几乎是不假思索,他就决定了“以柔克刚”的行动方针。也许,他早就考虑过。

然而,他到底为什么要立即加冠易服呢?

在随即请周友山出面调解的信中,他说:“(我)即日加冠蓄发,复完本来面目,二三侍者,人与圆帽一顶,全不见僧相矣。如此服善从教,不知可逭(免)左道之诛否?想仲尼(夫子)不为已甚,诸公遵守孔门家法,决知从宽发落,许其改过自新无疑。”

这就是说,他想以此剥夺对方诬他为“左道”的口实,并做出屈服的姿态。剥夺对方一条口实是真心,避开《焚书》是非不论,这么表示屈服简直是儿戏;而且,还仿佛被迫做了重大让步,说若再加害就是违反“不为已甚”的孔门家法。这哪里有一丝认错的诚意?分明是要以此彰显对方仗势欺人之过嘛。

李贽,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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