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咸丰一死,肃顺就要倒霉?真是性格决定了命运

在上一篇所说的戊午科场案尚未彻底结案的咸丰九年(1859)十月,肃顺等又查办了“钞票舞弊案”。

自咸丰三年(1853)开始,清政府因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深感财力的极度匮乏。大学士祁寯藻管理户部时,奏请置宝钞处大量印行钞票,设立官钱总局,铸行“当十”、“当百”、“当五百”以至“当千”的大钱,又开设官号,招聘商人办理出纳。当时,以“乾”字编号者4处,以“宇”字编号者5处。钞币、大钱毫无信任,百姓不愿收授,官府即以法令强迫推行,结果弄得官民交累,徒然滋生了种种弊窦。

咸丰宝钞

肃顺奉命整顿财政混乱状况,发现宝钞处所列“宇”字号欠款与官钱总局存档不符,奏请究治,查出了巨额贪污的案情,赃款总数达数千万两以上。司员荣溥、王正谊、台斐音等一律被抄查家产,还有商人、胥吏数十人被查抄,连奕訢的家人也被查抄。此案前后获谴者达数百人之多。

肃顺剧照后来,肃顺等人出于补救极端匮乏的财政的同样目的,又奏减八旗俸饷。

自清军人关定鼎中原后,八旗子弟人人皆有一份俸饷,过的完全是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八旗俸饷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随着国家财政的愈益困难,国家不堪重负。咸丰于是采纳肃顺等人的建议,通过削减八旗俸饷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载垣、肃顺、端华等人利用咸丰对他们的倚重和信任,操切从事,屡兴大狱,尽管所办之案证据确凿,所诛之人,情罪也基本相符,但因操之过急,未免搞得有点人人自危。

咸丰皇帝

当时任京官的李慈铭在日记中这样记载:“年来部曹动辄获罚,入狱削官,累累不绝。”而削减八旗俸饷则直接危害了众多八旗人丁的生计,故而不能不激起旗民之怒。咸丰即位后求治心切,全力支持了端华、肃顺。当时有人向咸丰指出:“陛下求治太锐,不免操之以蹙,除弊太急,不无过为己甚!”咸丰不以为然,宣称:“朕执两用中,毫无偏倚。近来诸事荀且,即如现办户部钞票局一案,弊端迭出,若不严惩何以肃法?徒持宽大尚未平允!”

咸丰自可以皇帝之尊之威将各式人的种种不满和抱怨置之不理,然而在他死后,那些遭到惩治以及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人,遂把一腔怨怒之气倾泄到了佐咸丰励行惩治的肃顺等人的头上。

咸丰皇帝的担忧与临终安排

咸丰十年(1860)八月八日,在英法联军即将进入北京之际,咸丰逃出京师至热河避暑山庄。随行的官员有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御前大臣肃顺,还有咸丰即位后得到提拔的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等人。恭亲王奕訢奉命留守京师。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北京条约》换约,英法联军陆续撤离北京。留守北京的以恭亲王奕訢为首的王大臣力促咸丰早日返京。咸丰耽于逸乐,又惧洋人再至,不思返京,虽然自咸丰十一年(1861)正月初五日起就不断颁发回銮之谕,但又以各种借口不断向后延宕,直至这一年的七月十七日病死为止,咸丰一直也没有回京。

咸丰临死前,遗命载垣等八大臣赞襄政务,同时,将两枚印章分别赐与皇后钮祜禄氏和皇子载淳。规定:“母后用‘御赏’印,印起,上用‘同道堂’印,印讫。凡应用朱笔者,用此代之,述旨亦均用之,以杜弊端。”这里的母后指的是皇后慈安,上指继位的同治帝载淳。后世多认为咸丰的这种安排是为了防辅政大臣的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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