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让我们以国家和法律的名义铭记!

1937年12月13日,人类历史上最惨痛的一天!

日本侵略者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南京大屠杀,是所有中国人心中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痕。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

永矢弗谖,祈愿和平。

今年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1周年

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公祭日

亿万中国人民再次以国家之名

深切缅怀南京大屠杀中

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

并向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

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致敬

立法铭记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而今年的12月13日,也是我国地方立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

11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该《条例》将从2018年12月13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制定在促进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方面填补了立法空白。

该《条例》在如何做好公祭活动保障和公祭设施的日常管理,如何划定政府职责和公众义务,如何关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如何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南京作为国家公祭活动所在地,通过立法保障公祭活动顺利进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介绍,推进国家公祭的规范化,实现从行政化向法治化的转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总结、固化、提升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也为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宝贵经验和地方实践的样板。

江苏律师首次担纲起草地方立法!

《条例》也创下了三个首次......

▲今年5月,在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南京市委批准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国家公祭保障法规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当年新增立法项目,在南京地方立法史上是头一回。

▲南京律协和三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成立由21人组成的立法课题组开展立法的起草工作,其中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担任组长,三法所主任孙勇、市律协秘书长蔺瑸担任副组长。这是江苏首次委托以律师为主体的起草团队开展立法的起草工作。

▲是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前评估制度的首次鲜活运用。

律师宣讲

为了普及国家公祭保障法律常识,提升南京市市民国家公祭保障法治意识,使《条例》相关规定更好地贯彻实施。

12月11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参与起草《条例》的律师组成律师宣讲团,来到了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永宁社区,向社区一百多名基层党员和社区群众宣讲《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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