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农民起义中走过来的朱元璋深有体会,正是由于元朝残暴腐朽的吏治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苦难,使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百姓们不得不揭竿而起,使元朝本身陷入了灭顶之灾。朱元璋出于对前朝覆灭的事实,他对本朝官吏的监察可谓是煞费苦心。
明太祖朱元璋对巡按制度的设置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颇有真知灼见且富有实际意义的指导思想,并且极力进行推广和实施。洪武二年(1382)七月癸丑,“监察御史谢恕巡按松江,以欺隐官租,逮系一百九十余人至京师。”洪武十年(1390)又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而此时推行的巡按工作尚属临时差遣的性质,并未形成一整套规范的体制。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四年(1394),“复置各道提刑按察司,并定各道按察分司”;洪武十六年(1396),“罢天下府、州、县提刑按察分司。
初,言者多陈守令贪鄙不法,故于直隶府、州、县设巡按监察御史,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皆以秀才为之,各有印章,布列郡县。既而所行多违戾,故悉罢之。”以此析之,明代巡按的制度最早确立于洪武十四年(1394),至十六年一度曾遭罢黜。洪武二十三年(1403),又制造了各道巡按御史印章,如“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到了永乐元年(1405),“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由此可以看出巡按制度成为定制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始于永乐时期。
明成祖朱棣初登皇位之后,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朱棣便将御史巡按制度确定下来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和实施。为什么朱棣一即位就将御史巡按制度作为定制确立下来呢?因为朱棣以藩王身份领兵攻占南京推翻朱允炆的统治政权,夺得天下,后改年号永乐。在这一点看来是不符合当时之封建正统观念的,这种行为被认为是谋逆之罪,会遭到大臣们的批驳和反对。朱棣为了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怎样约束和管理控制好他手下的官僚士大夫。
对于中央的主要官吏来说,他可以杀鸡给猴看,以起到震慑的作用或者进行裁撤,但是就全国而言,地方上的官吏实在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维护国家稳定来看,对地方上的所有官员进行大裁换是不可能的,那样国家将会落入到一片混乱的局面。所以,朱棣为了稳定和巩固自己统治利益的需求,一方面建立和扩大特务组织体系,重用宦官,从中暗中调查和排除隐患;另一方面,巡按御史成了天子维护自己统治的不可或缺的工具。永乐元年(1405),明成祖在派遣御史巡按地方时就这样说到:“尔等为朝廷耳目侍从之臣,凡事与内官、锦衣卫官协议。遇害民及奸贪不法者就执问如律,重事奏闻”。所谓的“重事”,当然也包括军事方面的情况。
御史巡按制度在永乐元年被确立为定制之后,后来经过后继统治者的不断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且极为严密的监察制度。对于巡按的职责,《明史职官二》有这样的描述:“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诸祭祀坛场,省其墙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剪除豪强,以正风俗、振纲纪。”
由此可见,巡按御史的权力是很广泛的。而实际上,其职责范围更大。从一些史料可以看出,巡按御史还负有招抚流民、察理军屯等责。但是在永乐朝之前,巡按御史的最重要的职责是考察举劾官吏。正如宣德五年(1430)五月,明宣宗差章杲、陈讷巡按福建、广东,并谕之曰:“御史出巡,先须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后百姓受福。”在众多的职责中,巡按最重要的职责是考察举劾官吏。但是,到了永乐年间,由于皇帝重用宦官,导致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皇帝有时也难以驾驭,在此种情况之下,统治者为了制衡宦官,便将一部分权力转移到了御史的手中,这样既可以牵制宦官又可以使自己的权力不受到威胁。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