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严禁大臣与内外藩国私相交往,早在先秦时期就形成理念并被广泛应用于政治活动中。儒家将大夫未得到天子允许私自以礼物拜会诸侯称作“贰君”,坚决反对对此种行为。因祭伯拜会鲁隐公是私人行为,不是出于天子之命,这在儒家看来是不正当的,故而在字眼上书为“来”而非“朝”。
为何儒家如此反对人臣与诸侯私相交往?一是为维护“礼”,臣子未获天子批准私自拜会诸侯是对天子无礼,若臣子竞相效仿,会对天子权威造成巨大破坏;另一原因是为防止臣子和诸侯相勾结,对天子统治地位造成威胁。“人臣无外交”这一儒家传统观念对后世影响颇深,成为古代中国处理涉外事务的一大准则。及至明代,夷狄来犯加重了中国对周边势力的猜疑,故统治者处理涉外事务时都异常谨慎,臣子私交外国是被严厉禁止的“大逆”行为。太祖朝丞相胡惟庸因罪被诛,最重要罪名即“通倭谋逆”。
明宣宗时建州卫都指挥李满住奏称女真向朝鲜请求开市贸易遭朝鲜方面拒绝,宣宗回复:“朝鲜国王素守礼法,其事朝廷小心敬慎,不与外交,于理为宜。尔等既受朝廷爵命,亦当禁绝外交,毋纵下人侵越邻境”。在明宣宗看来,李满住已受朝廷官爵,“人臣”身份注定女真部落不可与外国私相交往。虽然明朝皇帝严格尊奉“人臣无外交”原则,并以严酷刑法对臣子私交外国加以约束,但仍有人甘愿冒险。或许是为谋取私利,亦可能是为讨好皇帝,许多负责外务的官员和宦官都向外国索贿,及至明后期此种不良风气愈发严重。内臣不许私交外臣,外臣主动与内臣私交亦被严格禁止,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重罚。
洪武二十八年(1395)朝鲜使团路过燕王府邸,燕王朱棣向使团索要鞍马,使团应之,随后燕王即将此事上报皇帝。明太祖认为外臣向藩王送礼触犯了“人臣无外交”原则,怒言:“朝鲜王何得私交?”随将朝鲜使团通事及押马人流放至云南边陲,先“于金齿卫,再流腾冲卫”,流放地越来越远,看来明太祖对内外臣私交是深恶痛绝的。高压政策亦未能防止所有私自出海贸易行为的发生,一些不法商人、破产民众以及失意知识分子,或为谋取财富,或为生存,或为表达对自己求取功名不顺的不满,许多人出于各种原因投靠倭寇或者成为海盗勾结倭寇,骚扰明朝海疆。倭患在嘉靖年间达到高潮,时人深知“倭寇类多中国人”,“人臣无外交”理念遭严重破坏。
明代周边许多小国都与中国存在实际或名义上的宗藩关系,奉中国正朔。从理论上讲,藩国属外臣,亦应遵守“人臣无外交”原则,绝不能做出危害宗主国利益的行为,与宗主国的敌国私相交往,更是被视为谋逆行为。此理论在和平时期还勉强能够实践,但在战争时期为了自身之存亡,属国往往会在中国与敌国之间飘忽不定,与二者都保持关系,明朝最亲密之属国朝鲜和琉球都曾触犯此忌讳。朝鲜在历史上被视为最忠于明朝的属国,谨慎事大且勤于朝贡,与明朝维持着“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明亡后朝鲜仍暗自使用明朝年号并祭祀明朝皇帝,为传统史家所称道。但在壬辰战争前夕,朝鲜被夹在明、日两大强国之间,为求自存不得不两头讨好,多方周旋。
在战争爆发前,丰臣秀吉遣使入朝鲜请求通信。一些大臣质疑日本狼子野心,认为日本欲借通信之机侵略朝鲜,而且和日本通信违背了“人臣无外交”之原则,请求速向明廷上奏此事。朝鲜国王李昖不以为然,不仅优待日使,还与日本恢复中断已久的通信,而且向明廷隐瞒了此事。朝鲜做出此决定,主要是担忧激怒日本会使朝鲜面临战祸,国家利益最终超越了“事大至诚”,“人臣无外交”理念遭到严重破坏。
万历四十七年(1619)明廷与东北女真族发生了萨尔浒之战,明廷要求朝鲜派兵支援。作为属国的朝鲜有义务派兵跟随宗主国出征,但国王光海君考虑到朝鲜刚经历过壬辰战争,国内局势仍然不稳,派兵后可能会给本国再次带来战争,故一直对明廷的要求持回避态度。朝鲜大部分朝臣认为为感谢明朝的“再造之恩”,应该派兵。加之明廷再三催促,光海君最终同意出兵。但在战争中朝鲜军队投降后金,明廷怀疑朝军是受了光海君的命令,朝鲜随即派遣使臣进行辩护。明廷要求朝鲜再次派兵,光海君恐得罪后金,遣使向努尔哈赤表明朝鲜的难处。之后不久,朝鲜还暗中与后金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几乎在同一时期,明朝另一属国琉球遭日本萨摩藩武力打击,被迫与之签订协议,向其臣服,萨摩藩势力更加深入琉球。此后琉球一直两属明、日两国,向明朝朝贡时使用明朝年号,向萨摩朝贡时使用日本年号。对臣属日本一事,琉球一直刻意隐瞒明朝,有学者认为这是因为明朝的威权比日本更高,深入考虑则不然,毕竟琉球在地理位置上与萨摩更近,一直觊觎琉球的萨摩相较明朝而言更让琉球畏惧,“人臣无外交”原则再次败于现实国家利益。国家观念萌发,传统天下观念遭遇内外挑战,“人臣无外交”理念走向虚幻,各方证据都反映一个问题:中国传统的天下观到明朝时已经开始瓦解,逐渐走向类似近代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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