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 他有没有卖过卖国

本文来自:趣历史

2009年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播出,荧屏上李鸿章第一次成为殚精竭虑、忍辱负重、为国担当的正面形象。以后为李鸿章洗白的声音越来越多,说什么“年少不知李鸿章,长大方知真中堂”,李中堂原来我们误会您这么多年。李鸿章是为大清朝呕心沥血的大清官大忠臣,甚至为了大清朝挨了日本一枪忠勇可嘉,为国家省下了一亿两白银赔款。李鸿章不是投降派卖国贼,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利益,是清朝的替罪羊,是慈禧太后的背锅侠。

李鸿章的一生,不知代表满清政府签订了多少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烟台条约》《中法新约》《中日马关条约》《中俄密约》以及《辛丑条约》等等,在近代史上一直都是卖国贼的形象存在着。现在不少人认为李鸿章背负千古骂名实在冤枉,不过是替清政府签字背黑锅而已。

李鸿章冤枉吗?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有没有卖过国?李鸿章作为晚清重臣,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的任上长达25年,参与了晚清政府所有内政、外交、经济、军事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一句替罪羊背锅侠就能撇清他的责任。历史哪有这么简单,历史的真相必须还给历史,不能随意篡改歪曲。

一、李鸿章的卖国思想和路线

李鸿章的外交思想一个字来说就是“和”,就是要“外须和戎,内须变法”。“和”的意思,就是李鸿章希望中国与西方列强能够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李鸿章认为,大清每挑衅一次,就吃亏一次。在李鸿章看来,大清就像一个体弱多病之人没有本事和人死拼,只能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李鸿章的外交始终就是“和”字当头,怕在当先,唯恐惹怒了洋大人。为了大局,适当的妥协和退让是必须的,但是李鸿章确是坚持不懈的妥协退让,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在所不惜以求苟安。甲午战争之前,日本间谍在华四处刺探情报,但李鸿章对抓获的间谍不仅不杀,还以杀了要赔钱为由,送给他们路费,释放回国。连个日本间谍李鸿章都不敢动,可见其心虚到什么程度。

只知道妥协和退让的外交,无原则的割地赔款,就是卖国思想和路线,李鸿章便是典型。镇南关大捷,中国是不败而败,法国是不胜而胜。李鸿章签订有利于法国的《中法天津条约》,左宗棠痛斥:“对中国而言,十个法国将军,也比不上一个李鸿章坏事”;“李鸿章误尽苍生,将落个千古骂名”。

甲午战败李鸿章更是难辞其咎,中日大战即将发生之前,李鸿章还曾经一再幻想,中日之间的争端与摩擦,“避战求和,通过列强调停”始终不愿意主战。李鸿章的骨头软,不敢战不想战只知道以夷制夷。李鸿章对北洋水师舰队提出“保船避战”的政策,结果就是全军覆灭。还是毛泽东说得好:“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

甲午战争日本其实是筋疲力竭强弩之末,以小国挑战大国赌的就是国运,以清朝当时的国力和日本血拼到底,哪有日本的今天,养虎为患,日本拿着中国的赔款继续发展军国主义几十年后再来侵略中国。

二、最厚颜无耻地出卖民族利益的老手

俄国人这样评价李鸿章:“此人是对帝国主义者实行卑鄙龌龊的妥协政策和最厚颜无耻地出卖民族利益的老手”。

甲午战争惨败后,清政府病急乱投医,产生了同沙俄结盟,“联俄以拒日”的幻想,朝廷上下居然忘了林则徐的警告,“终为中国之患者,其俄罗斯乎”。1896年6月3日,李鸿章与俄国人签订《中俄密约》。这个条约使俄国不费一枪一弹,把中国东北变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李鸿章对这份条约相当满意,李 鸿章 在打 给清政府总理各 国事 务衙 门 的 电报中说: “ 条 约谈判, 甚 少歧见。 俄方动 机,纯 欲与我 成立友 好 关系。 我若 拒绝, 彼必 深憾, 且将 为我 之害”,此当李鸿章把《中俄密约》的文稿转奏给光绪帝请旨,并电催清政府尽速画押时,光绪帝愤怒地表示,“是举祖宗发祥之地,一举而卖与俄人也”。光绪都看得出来,李鸿章看不出来。与其它的条约不同,《中俄密约》清朝政府主动自愿与俄罗斯签订的,是主动卖国的。

李鸿章是代表清政府主动签字的,而他自己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很不光彩角色,就是收受俄国人的贿赂。据记载,俄方先后三次给李鸿章、李经方父子支付款项,其中一笔是俄国专使吴克托穆亲王到北京交给李鸿章的。据《沙俄财政部档案汇编》记载,李鸿章一共接受了沙皇俄国170.25万的卢布的贿赂(有李鸿章派人提取款项存条和当日提款的记录)。据《我所知道的李经方--北洋杂闻录》记载,由于没有得到俄方许诺的全额款项,李鸿章的儿子李经方曾抱怨说:“俄国人花小钱办大事,最不讲信义,老爷子为了他们挨了多少骂,最后跟打发要饭的差不多”。

李鸿章收受卢布具体数目的历史一直有争议。有的人认为是子虚乌有,但是根据解密的俄历史档案记载及最新的研究成果是:李鸿章的确收受了俄方的贿赂,不过不是在《密约》签订前,也并没有300万卢布之多,而是1,609,120卢布!(参见陈昭明《东清铁路修建前后李鸿章收受贿赂考》)

三、李鸿章富甲一方,发国难不义财

李鸿章是洋务运动的倡导者,更是洋务运动的暴发户。在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通商银行等等企业,都有李鸿章的股份,在全国各地大城市还开有数不清银号、当铺,李鸿章可以说是富甲一方。费行简在其《近代名人小传》中,称李鸿章死后,“家资踰千万,其弟兄子银私财又千余万” 。容闳说李鸿章“有私产四千万以遗子孙”。梁启超指出,李鸿章的家产“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李鸿章的财富的确是惊人的。

有钱不是罪恶,罪恶的是钱是靠卖国挣来的就是不义。

李鸿章外甥、天津军械局总办张士珩为牟取暴利卖军火给日军,得银数十万两。事败后被革职。

李鸿章的另一个外甥、军械局书办刘芬,被日本间谍石川伍一收买,出卖大量清军情报,事败后“斩首处决”。

李鸿章的儿子李经方通过上海候补道张鸿禄向日本军队出售大米等粮食,从中牟利。

李鸿章还让儿子和盛宣怀出面与小日本合股做买卖,向日本出口战略物资,甚至在甲午战争期间都没有停止出口。日本打中国所需的军火就是由盛宣怀提供的铁矿石来制造的。

甲午战争期间,御史安维峻弹劾李鸿章避战求和,称李鸿章此前曾将1500万两白银交给日本一家商号经营,由盛宣怀代为经理,所以他不愿与日本“失和”,以免这笔财产打了水漂。

1895年,翰林院张謇等联名向朝廷奏参李鸿章,揭露说:“……倭来船则放之,倭运开平煤则听之,倭谍被获,非明纵则私放……军械所历年所储枪炮多被监守盗卖。……有银数百万,寄存日本茶山煤矿公司,伊子又在日各岛开设洋行之所……”

“宰相合肥天下瘦,李二先生是汉奸”,“不怕倭寇来,只怕中堂反”,是当时的老百姓对李鸿章贪婪和卖国的评价。李鸿章自己说:“七十老翁,蒙汉奸之恶名,几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之势”。历史事实摆在这里,再怎么洗白也洗不去历史的耻辱,汉奸卖国贼名副其实。慈禧太后是清朝最大的卖国贼,李鸿章就是帮凶奴才。

梁启超对李鸿章的评价是“有才气而无学识,有阅历而无血性”,是晚清“庸中的杰士”,但“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原”。李鸿章已经变成投降妥协卖国的代名词了,毛泽东说“我们共产党不是李鸿章”,邓小平说“1997年不收回香港,我就是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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