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青铜觥、康熙贵妃的凤冠……750余件文物是如何“劫后重生”

青铜觥

商(约公元前16世纪—约公元前11世纪)

一级文物

山西闻喜“6·03”系列盗掘古墓葬案追缴。

盛酒器。器盖上龙首的设计反映了商中期至西周时期青铜器铸造工艺的巨大飞跃,是青铜器发展史上最辉煌壮丽时代的代表。

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明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 年)

一级文物

四川眉山“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追缴。

金印印面阳文九叠篆书“永昌大元帅印”,印背右侧阴刻楷书印名,左侧阴刻楷书“癸未年仲冬吉日造”。印背上装饰虎形钮。该文物对后续江口古战场遗址的考古发掘以及考证遗址年代和性质的认定发挥了关键作用。

累丝凤冠

清(公元1644年—1911年)

三级文物

河北唐山清东陵被盗系列案追缴。

康熙帝温僖贵妃的冠饰。她是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康熙初年辅政四大臣之一遏必隆之女。

……

12月26日下午,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展,汇集新石器时代至明清时期青铜器、玉器、金银器和瓷器等珍贵文物750余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就有165件,集中展示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丰硕成果。

这是一场特殊的展览,每一个展品都是失而复得,每一件文物都是劫后重生。

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部分展品

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部分展品

新中国最大盗墓案——

是死缓是无期 是罪有应得的结局

玉龙

新石器时代 红山文化

约公元前4700年-前2900年

一级文物

辽宁朝阳“11.2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追缴。

此玉龙由墨绿色岫岩玉雕琢而成,周身光洁,头部长吻修目,鬣鬃飞扬,躯体卷曲若钩,中部有穿系孔,神气生动,雕琢精美。

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这里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在该遗址发现的距今约5500年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

但是,也是在这里,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盗墓案,涉及12个盗掘犯罪团伙、225名犯罪嫌疑人、两千余件文物,该案被列为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

2016年4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系列案件主犯姚玉忠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该案头号主犯、号称盗墓界“祖师爷”“关外第一高手”的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至十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姚玉忠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拳出击,加大惩治力度,震慑文物犯罪。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文物犯罪案件2217件,审结2197件,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060人,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53人,重刑率达21.71%。

20世纪90年代的十大文物逃犯——

黑社会在哪里盘踞 铁判决在哪里落地

懋青铜尊

西周

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

一级文物

山西闻喜“6·03”系列盗掘古墓葬案追缴。

西周恭王时期的标准器,为穆恭时期青铜器的特征提供了新的认识和判断标准,是近年出现的商周时期非常重要的青铜礼器之一。

侯金发,山西省闻喜县涉黑成员,20世纪90年代的十大文物逃犯之一。上世纪以来,分别以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为核心的三个犯罪集团基于血缘的纽带、家庭的利益,在违法犯罪中相互支持、沆瀣一气。在侯氏三兄弟的组织、指挥下,实施各类犯罪违法活动88起,逐步控制了闻喜境内的毒品、赌博等行业,并形成了探、盗、销一条龙的盗掘古墓葬犯罪集团,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在闻喜当地形成了以侯氏三兄弟为首,以张保民、张成俊、李金玉、王红贵、景春凯为积极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山西闻喜“6·03”系列盗掘古墓葬案收缴部分文物

今年2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侯金发、侯金海、张成俊、李金玉等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4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张保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侯金亮、王红贵、景春凯、侯金江等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二年、十年、八年。判后,侯金发等8人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成俊服判。今年9月,山西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以案释法,开展一堂堂打击文物犯罪法治公开课。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辽宁朝阳“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四川眉山“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明十三陵思陵石五供烛台被盗案、河南安阳“8·25”系列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案、山西闻喜“6·03”系列盗掘古墓葬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文物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文物安全。

十三陵发生的盗窃案——

安全防护 遏制文物犯罪关键一步

北京市昌平区明十三陵,中国乃至世界现存规模最大、帝后陵寝最多的一处皇陵建筑群,1957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列北京市第一批重点古建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

2016年4月间,黄润生、齐光亮、顾玉峰、刘玉华、刘西平等人到十三陵镇悼陵监村,盗窃思陵中国家二级文物石五供烛台两件。在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盗窃文物如何发生?

经调查,思陵的视频监控为2008年设置,在石烛台被盗前已失效停用。在确认石烛台被盗后,十三陵特区办事处擅自决定不按照规定报告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不报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发案时思陵原有安防设施已全面瘫痪,人防物防技防形同虚设,暴露出文物安全管理和制度措施存在明显漏洞和隐患。

今年4月,国家文物局通报称,思陵石烛台被盗案的17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与此同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十三陵思陵被盗案做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四年到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建设是文物安全的根本保障。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强化文物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司法与文物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资源,合力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取得新发展。

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文物的司法保护。早在1987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惩治文物犯罪司法解释。2015年,根据文物犯罪的新形势和特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案文物认定和价值认定、鉴定评估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加强文物司法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保证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更好地适应办理文物犯罪案件的需要,充分发挥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对依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支撑作用。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厚重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维系着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就像一堂文物保护公开课,每一件文物背后都有一个“惊天”大案,每一个案件都彰显了当代文物卫士们传承历史文化的情怀和守护祖国文明的坚定决心。

(转自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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