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江甘仪会馆”(扬州江都)

清乾隆初,在北京宣武门外,广安门内大街有一座都泉人文馆。它是江都、甘泉两县游子在京的聚会之地,亦是两县学子赴京会试的食宿安顿之所。该馆由金门诏提议建造与具体实施,汪从晋(字锡三,号澹人,安徽歙县人,而居邗上,寄籍仪征。风度翩雅,嗜学工诗,乐于为善而澹于进取,尤慷慨好义,常以巨资周济乡里而不欲人知。然舆论不可掩,闻于朝廷,曾赐光禄少卿)出资建成的。(百家号:江都史话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金门诏于乾隆元年在京会试时,深感江都、甘泉学子公车之至,读书、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很不方便,遂萌发了欲在京师建造人文馆的想法。汪从晋得知后主动提出:“闻君桑梓情甚笃,我愿出资三千两白银建馆,一千两白银为君祝寿。”金门诏拜而受之,曰:“君之义甚高,能成我愿,心已足矣,怎敢从中肥私呢!”于是,金以汪之四千金购地建馆,自己又出资六百金备齐一应生活设施,都泉人文馆终于落成。金门诏考虑到人文馆以后的运行与修葺,由汪从晋又出资五百金,在京城绳匠胡同另购一宅,以其五十金租金,备作岁修之费。

乾隆二年(1737)金门诏南归,便托同里、时任太常寺少卿的唐绥祖照管人文馆事宜。第二年,唐绥祖赴粤西任职,就转交其弟、时任纂修官的唐绍祖代尽其责。至仲冬,当金门诏再游京师时,却发现人文馆已是“茂草迎门,颓墙满目,顶隔倒垂,门窗扑地,并盘盂杯勺之器毁弃者二三,破碎者六七,荒凉萧然,非复前日景象矣”。

金门诏询之唐绍祖。原来,会馆里来往居住的人员复杂,变化不定,因为不是自己的私宅,所以多不爱惜。尤其是随同来的家人、仆人更是践踏者多,培植者少。加之年来淫雨不断,房屋损坏严重,岁租收入不足以维持,唐绍祖只能加上自己的一点积蓄,先修缮那些毁坏严重的部分了。(百家号:江都史话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金门诏闻之,浩叹良久。他想:耗费巨资建造的人文馆,才不几年,就已使公车到日无驻足之所了,乃是“岁修不敷,居人不慎”之故。眼见公车期近,他一面斥资“鸠工庀材,重加修整,使公车集而宾至如初”,一面觉得应“立定条规,使后之任斯责者据有成规”,否则,仍会前功尽弃。

乾隆四年(1739)都泉人文馆整修一新,迎来了江都、甘泉两县公车之举子。这一年,江都管一清(字配宁,号穆轩)、甘泉杨开鼎(号跱塘,字玉波)高中进士,金门诏大喜,感到“馆运自此而兴矣”,便复改造大门,撰写碑记,更题名匾,酌定规例,并镌立于石,刊之于书,请京兆陈守创用印,以示权威。同时,与书捐资人榜,“庶知吾乡之识大体、重桑梓者先后相望”,“庶斯馆之建,信千百世不拔之基,而都泉人文之盛,亦可永永万年矣!”

嘉庆元年(1796),都泉人文馆因经年累月,虽屡经修葺,但已“墙圮柱顷,公车罕至”了。这时,经吏部郎郑宗彝族倡议,由其叔父郑鉴元(字允明,号澄江,总司鹾事十余年,后任两淮总商)出资四千两白银,又募集到鲍志道(字诚一,后任两淮盐务总商,安徽歙县人,居扬州)、张绪增(字敬业,扬州盐商之一,陕西临潼人,居扬州)、黄履晟(字楫,扬州盐商之一)等人各一千两白银,耗时四年,于嘉庆四年(1799)复加整葺,规模大备,重放光华。(百家号:江都史话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一年扬州举子连夺文武科前三元,于是都泉人文馆易名“扬州会馆”(又称“江、甘、仪会馆”),由阮元亲撰《重修扬州会馆碑铭》勒石嵌壁,铭中写道:“维我广陵,运会日昌,元甲天下,解领江乡”,表达了对扬州人文荟萃的自豪与喜悦。

会馆建有“和会堂”、“联星堂”及东西两厢。会馆影壁刻有扬州著名学者汪中的《广陵对》,联星堂东有阁,以祀神位,数处院落间种花木果树,宽敞幽雅。第三进院中种竹百竿,有轩屋,以“宛然禅智西,亭外千竿绿”之意题“小竹西”。第四进院中种海棠、桃、杏等花草树木,用唐人“春风得意”诗题其额“看花馆”。

道光二十九年(1849),汪廷儒(字醇卿,道光二十四年进士,长于文学、书法,得任翰林院庶吉士,仪征人)又出资对扬州会馆进行维修,将馆中之看花馆、小竹西两层复盖新屋,苍屏楼上下窗棂全易,并在礼神阁中供奉汪从晋先生的牌位,以铭记会馆开创之人。

(朱毓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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