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末年与唐朝之间的时代里,家庭与祖先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家族墓地群的建立,一是分散至各地的同宗家族成员在寒食清明节时,会在目前进行定期的聚会。这两方面的发展都很重要,因为它们把更多人当作亲属联系在一起。到7世纪末或者8世纪初,亲属们开始到4代或5代之前的祖先的坟地扫墓并举行献祭。这些献祭发生在清明节,即在冬至日之后再过105天左右,也就是在农历二月末或3月的时候。清明节的出现意味着通过共同祭祀遥远的祖先,远亲们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并成为有组织的父系家族中的成员。
《四民月令》写成于东汉,其鼓励在四季的每个季节都进行祭祀。春季祭祀在农历二月,与当地的社稷祭祀结合起来。一些东汉的文献提到这期间有几天不能动火,有一份文献提到要禁火两个月,在此期间只能吃冷食。最早的文献提到这一禁忌是在隆冬实行,是为了纪念公元前7世纪的一位官员介子推。介子推不言禄,隐于山,晋文公为了迫使他出仕,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却被烧死。为了纪念他,他的老家太原附近形成了专门的献祭活动。汉代政府曾经试图禁止这种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寒食做法。206年的时候,曹操也颁布法令禁止它,指出应该在冬至过后105天,也就是在清明节举行献祭活动。几十年后,太原当地人也将这一日期记录下来。
还有几次禁止寒食的尝试没有获得成功,分别是由石勒在317年、北魏在474年和496年做出的。量部6世纪中期的文献描述了冬至105天后全国范围内举行的节庆。《齐民要术》解释说这都是为了纪念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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