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三刻开刀问斩?错,别再被电视剧骗了!

在很多古装剧里,我们经常会听到这么一句经典台词,xx因犯xx罪,将与三天之后午时三刻问斩。按照狗血套路,行刑这一天要么七月飘雪,天有异象,要么就是慷慨就义留诗青史,要么侠义人士大闹法场。反正就是轰轰烈烈,推动剧情多舛变换,也让观众为主人公狠狠捏一把冷汗。

但话又说回来,影视剧毕竟是艺术,这个成为套路的午时三刻也让很多人感到好奇。无非有以下几个:

为什么在午时三刻杀人?

午时三刻是几点?

首先中国古代虽然以“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家为主,但世间生活又秉着“不问苍天问鬼神”的虚无主义。笃行阴阳五行学说。认为白天为阳,夜晚为阴。一天阳气最强的就是"午时三刻"。这个时候杀人,不管是罪大恶极之犯,还是冤死之人,都会魂魄飞散,连鬼都做不了,从而减少恶鬼索债的风险。

从唐代流行的传奇小说,就有了“午时三刻”杀人行刑的记载。虽然在当下,古代的刑罚多半草菅人命。但执行死刑不光是现代,在古代其实也是极为慎重的事情,至少在流程有着严格的审核流程。先经过基层衙门审判,然后逐级上报,送到刑部最后审核,最后呈送由皇帝用红笔批勾,才算是走完所有流程。

严谨的流程固然最大限度杜绝了冤假错案,但杀人的客观事实还是无法回避。尤其在相信“因果报应”迷信思想的古代,既不敢保证刀下无冤死之人,更不敢保证罪有应得的人不会化作厉鬼报复涉及案件的公职人员。从负责抓捕的捕快、宣判的官员、刽子手,乃至逐级官员,皇上。一个个如坐针毡,生怕恶鬼报复。

所以,既然死为阴,日为阳,选择一天阳气最重的时间杀人,就是克制死者的煞气,早一点晚一点错了时辰都绝对不行,一定要保证准确的时间,做出最“有效”的克制。化解死者的怨气阴魂,防止其死变成恶鬼纠缠,从而保障活人的安全。

说到底,强调“午时三刻”怕的不是错杀,而是报复。

说完了午时三刻杀人的原因,再说说午时三刻的具体时间。

很多人咋一听,不以为然,以为午时三刻不就是中午的12点45分,这似乎没有任何争议。但这个时间真的对吗?

错,大错特错。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按如今二十四小时制换算,一个时辰等于2个小时,分别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其中从夜晚开始算起,23点-凌晨1点为子时,1点-3点为丑时,3点-5点为寅时,5点-7点为卯时,7点-9点为辰时,9点-11点为巳时,11点-13点为午时,13点-15点为未时,15点-17点为申时,17点-19点为酉时,19点-21点为戌时,21点-23点为亥时。

注意,这个只是大概笼统的时间,实际上古人为了更加准确表述时间。在将一天又分为100刻,以滴漏桶划分为一百刻痕,流满一百刻注满一桶水,作为1天24小时。

如今一天有24×60分钟,1440分钟。换算一百刻,一刻等于14.4分钟也就是14分24秒。三刻实际上等于43分钟12秒,午时三刻不是大家想象的等于中午12点45分,而是等于中午12点43分12秒,这才是真正“阳气最重”的时间。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要说我钻牛角尖,12点43分和12点45分差不到2分钟,有什么区别呢?

不,区别大多了。首先要之前说了,午时三刻问斩最早见于唐代传奇小说,而被戏剧、小说广泛采用,作为杀犯人的时间,实际上从来不是历朝历代统一的标准。

以唐朝宋朝为例,执行死刑有很多忌讳。首先正月、五月、九月不可以执行死刑,而每月的初一、初十、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也不可以执行死刑。

除此之外,二十四节气、祭祀日、斋戒日、皇帝生日、皇后太后生日都也不可以处决罪犯,加上临时有个干旱,水灾的也不能杀,实际上一年之中可以执行死刑的日子可谓屈指可数,有时候连三十天都没有。如果不是民怨滔天,罪大恶极的犯人,长期关押几年的犯人比比皆是。

在这样的前提,你还认为古人不注重时间吗?

最后要说的,“午时三刻”仅仅只是文学杜撰,事实上在历史上,很少真正执行这个时间点开刀问斩。在唐宋时期,执行死刑的时间大约在未时到申时之间,下午一点到五点之间这段时间。而到了明清虽然沿用了唐宋刑法规定,但也从未行刑的时刻做出具体安排。由刑部根据事情情况安排。

在清朝,京城执刑多半在菜市口,一来因为这里人来人往,来往密集,可以起到“杀鸡骇猴”的效果,吓唬一下“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二这里人多,即便时辰早点晚点,也能依靠活人的阳气,压住死人的煞气,实在合适不过了。所以时间一长,就导致了百姓两大误会,误以为杀人就是在北京菜市口,午时三刻。

实际上,哪里的黄土不埋人呢?别说菜市口,只要想杀,一颗子弹,那都能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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