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仪与第四任妻子认识经过,婚后给对方定下规矩知多少?

末代皇帝溥仪的第三任妻子谭玉龄于1942年8月14日病逝,在溥仪身边监视他一举一动的“御用挂”、日本人吉冈安直向溥仪再次提议,让溥仪娶一位日本女子,并给溥仪找来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让溥仪选择。

溥仪担心自己的私生活会让日本人知道,便推托说:“谭玉龄尸骨未寒,暂时不想结婚。”后来,在60多张伪满中、小学校的女学生照片中,溥仪选中了李玉琴。

李玉琴,祖籍山东,1928年7月15日生于长春市一户普通人家,1942年考入伪满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时年15岁的李玉琴入选伪满洲国的“皇宫”后,随机被溥仪“封”为“福贵人”,这是溥仪的第四位妻子。

从照片上可以看出李玉琴的天真、单纯和幼稚,而这也正是溥仪所需要的。

李玉琴被册封为福贵人,溥仪看着面部胖乎乎的玉琴说:“以后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溥仪将自己的“不吉利事情”用李玉琴的“福”来化解,而李玉琴的单纯也没能阻止溥仪对她的防范,溥仪为了控制她,给李玉琴定了21条规矩,主要内容是:

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

一切言行都要顺从溥仪,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

必须忠实地伺候溥仪一辈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该起的念头,也要立即请罪;

不许回家和亲人见面,不许私蓄一分钱,不许打听外事,不许愁眉苦脸等等。

溥仪让她亲手抄写“笔据”,在佛前立誓后焚烧,让她终生为自己承担义务。

从溥仪的所定的规矩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李玉琴的限制既有外在行动的限制,又有内心思想的限制,而所有的限制又都基于溥仪自己的利益和所谓皇帝的尊严!

花季年龄的李玉琴就这样成了溥仪伪皇宫中的笼中鸟!

溥仪高兴时就让李玉琴唱歌给他听,或是做体操给他看,不高兴时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发完脾气还要捧出“21条”不许愁眉苦脸,强迫她破涕为笑。

日本投降以后,溥仪被押往苏联。1946年长春解放后,李玉琴回到了娘家,由于娘家人的坚持,又把她送到了天津溥仪的族兄溥修家里居住。

李玉琴在这个封建家庭里生活了5年,做饭洗衣,如同奴仆,还常常挨饿。天津解放后,玉琴要求出去工作,溥修却说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李玉琴只好靠织毛衣度日。

新中国成立后,李玉琴参加了扫盲班,以后又回到了东北,参加了工作,并于1957年与在抚顺接受改造的溥仪离了婚。

李玉琴离婚后和当时在长春广播电台的一个工作人员黄毓庚结了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满的家庭。

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因肝硬化病逝,享年73岁。

一副挽联“经年砥砺芳百世,一生沧桑琴断音”概括了李玉琴从“宫廷贵人”到政协委员大起大落、坎坷而传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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