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所谓的“经”与“权”的争论是什么,对此有何影响?
后金要求朝鲜归还逃还人、再让朝鲜出资赎回的说法,更是让朝鲜人难以接受。仁祖不会轻易将舍命逃回的子民拱手送还,许多人不禁捶胸愤慨国家不能自立之悲哀。虽然忍一时之屈可以缓一时之祸,但这根本就是背弃名分和义理的做法。仁祖甚至信誓旦旦,宁以“举国被兵”为代价,惩后金之威。人口是后金急需的生产资源,皇太极当然迫不及待地催促朝鲜就归送逃还人问题尽快做出答复。围绕着是否送出逃还人的问题,朝鲜内部进行了激烈的争议。吏曹判书张维骨与右赞成君李贵为代表的两派观点的对立,就是当时朝鲜内部意见分化的集中表现。
按照李贵的说法,两者的对立可以概括为“经”与“权”的对立。所谓“经”即原则,是恒定不变的道理和准则“权”则为现实,就是要决策者应该随外部情况变化,加以权宜变通。张维反对归送,他认为后金狡猾巨测,朝鲜一味忍辱归送,只能使国家丧失民心,后患无穷。张维的主张说出了仁祖内心的压抑和怨恨,一度激起了仁祖的强烈共鸣。李贵仍在延续着他一贯的温和主张,认为时势往往是义理不能解决的问题,朝廷应当适时地权宜变通。以张维的曲高和寡相比,李贵却得到了许多大臣的支持,左议政吴允谦以为,“全还人命,此亦方便缓祸之一计”。大司谏李桑、司谏金南重、正言郑百亨等也纷纷支持归送逃还人,而不应对后金太过强硬。
为了劝阻仁祖,一些老臣纷纷出面,希望仁祖冷静处理与后金的矛盾。李廷龟以个人多年的处世经验,劝仁祖还是因时审势、冷静地考虑谋国之道,犹足以解彼后金之怒,而于我朝鲜不失赎还之本意。这样既在情理无负后金,又能敷衍过去见好就收,不必完全顺从后金之求。实力对比决定了时势的发展,与“蛮夷”讲“义理”也是徒劳的。既然朝鲜与后金好不容易才定下盟誓和解,朝鲜更应珍惜和平环境,不可衅自我开。仁祖在主和势力的阻拦下,不得不决定送出逃还人且依户曹所启,“并与赎还之价而一并入送”,让“中外闻之,亦知国家必欲赎还之意”,从而安定民心。
金使朴仲男回去之后,以“近侍文官差送事及礼单物件比前倍多、会宁开市、逃人归送、李滦治罪、愿赎人入来”等事,一一察报,解除了皇太极许多疑虑。实际上,朝鲜之善为说辞、敷衍怠慢的态度,早己为后金所觉察。皇太极如此急切催促朝鲜答复,对朝鲜不够信任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因此,听闻朝鲜决定“愿赎人入来”,皇太极大悦,对被掳人有了一系列“厚遇”行为,反倒让朝鲜觉得很“异常”。尽管朝鲜向皇太极明确表示愿意送出逃还人,但许多逃回朝鲜的人还是被留下、藏匿了起来,而且,要把散落各处的逃还人一一找回,根本就是不现实的事情。在人口资源的争夺问题上,朝鲜显然与后金互不相让。
当然,备边司也曾考虑过与后金“申定约束”若后金出于诚心,朝鲜“依愿定约,未为不可”,况且当时被掳人的赎买价才“六桶青布”而己,朝鲜守约,后金也无执言之端。然而,除非后金发书来查,否则,无论朝鲜的朝廷还是普通百姓,又怎么会主动交出自己的同胞。况且,早已对后金切齿痛恨、且对蛮夷始终心怀愤滋的朝鲜君臣,根本无法对宽心相待后金。
后金总是对朝鲜软硬兼施,也很难从朝鲜人那里获得认可和同情。朝鲜的被掳人问题与后金的“逃还人”问题看似在双方守盟基础上的两个平等对换条件,却是又一个被平等表象所遮蔽的不平等交涉关系。除部分逃出的后金、蒙古人、汉人之外,绝大多数逃还人属于丁卯之役中沦为后金战俘的朝鲜人,其数量庞大,对朝鲜和后金双方来讲,都是非常现实的社会财富。
因此,八旗贵族不愿意无条件地放还自己“血战所获”之被掳人,而朝鲜更不忍将这些舍命脱来的逃还同胞再次拱手让敌。后金逼迫朝鲜将逃还的被掳人送还、再由朝鲜出资、出米赎回,实为无理欺诈和勒索。朝鲜势弱,就不得不权宜变通,不得不为取得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和人民而付出高昂的代价。当然,朝鲜尽可能保护利益,对后金采取了回避、敷衍的策略,以至于后金百般斥责,皆无起效。朝鲜与后金都欲借盟誓来制约、指责对方,但却各自走着扩大和保护本国利益的外交路线,而朝鲜外交中不服输、柔韧而顽强的性格又一次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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