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女神

徐志摩(1896—1931),浙江海宁人。诗人,“民国四大才子”之首,“新月派”领军人物。代表作品有《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等。他渴望理想主义的生活和艺术,亦为爱忙碌奔波了一生。

有人说,每个男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捉摸不透、风情万种的女神。任这个女神怎样虐他、辱他,他都甘愿卑微地没入尘埃里,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开出花来。

可是,一旦这样的男人被他人奉若“男神”的时候,他的性格就立马会变得狂妄自大、飞扬跋扈起来。男人一旦绝情,那真是很可怕的。哟,您还不信?古有陈世美,今有徐志摩,各种奇葩的行为定会让您恨得牙痒痒。

在民国时期,徐志摩正是万千少女争相追捧的“男神”。您可别小看了这两个字,那时的男神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哦!因为民国是个新老思想交汇的时代,有人说这是第二个“百家争鸣”时期,又有人说这是中国的新思潮启蒙时期。总之,您若想成为男神,首先,国学功底得好;其次,还得会几门外语;再次,口才也得好;最后,您还得长得帅。

可是,通过这层层苛刻要求选出来的男神们却也有意难平的时候。有的是因为婚姻不顺,有的是因为家庭忧扰。至于徐志摩的不平,却更像是一种肆无忌惮的“no zuo no die”。

如果那时节已经有了朋友圈的话,徐大才子一定会像写日记一样每天将他九曲十八弯的心情记录其间,然后踱步至窗前晒月亮。他多么想乘风而去,远离这世间的种种。可是,当他回过头来,却只看到衣着素净的张幼仪正在低头抚慰幼小娇儿。

这要是在其他男人眼里,绝对是极其温馨极其感人的场景。想当年,王菲在纽约抱着小嫣儿晒太阳的时候,李亚鹏不仅拍下了照片,还写下了洋洋洒洒数千字的心情感言。但是,徐志摩不是李亚鹏,他可是才子,而且是受了新式教育的民国才子,可不是什么顾家的“三好奶爸”。他一看见这情景,当时心里就不好了。放心,他不是心肌梗塞,只是心情有点差。自打有了孩子,徐志摩是越发看不上张幼仪了。

其实,张幼仪算得上是民国时期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加官二代了。老爹是商界精英,老哥是政界大佬。撇开这些身家背景不算,她的性情还温柔贤淑。

这样的条件若搁到今天,绝对是“国民媳妇”,什么毛豆豆、毛茸茸,都得靠边站。您要问一百个人,准有一百零一个人举手表示对她有兴趣。您问为什么会多一个?因为有个愣小子激动地举了双手。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姑娘却被徐志摩视如草芥,弃如敝履。

这个事情啊,还得从头说起——

话说,当徐志摩还是个鲜嫩嫩的中学生时,有一天,上级领导张公权张秘书来学校视察工作。那得好好表现啊!徐志摩的小脑袋瓜一转,握紧拳头给自己鼓劲。果然,张秘书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小子。于是,他掐指一算,肥水不流外人田,干脆就让他做自己的妹夫吧!说干就干,当天晚上,张秘书就给徐志摩的家长去了一封求婚信,随信附上的还有妹妹张幼仪的照片。

照理说,和张氏这样富贵双全的人家结亲,在世俗的眼光看来,怎么看也都是男方高攀了。可徐志摩一见到张幼仪的照片,就轻蔑地嗤笑道:“土包子。”

他所向往的妻子必须是那种小家碧玉的才女。话虽如此,他后来迷上的两位漂亮姑娘可都是一等一的“高干子弟”。所以说,“白富美所向披靡”,这条铁律从来都没有变过。

虽然不情不愿,但是有张公权在其中牵线搭桥,再加上父命难违,徐志摩还是在十九岁那年乖乖地把十六岁的张幼仪领回了家。三年后,长子阿欢出世。

“不是不喜欢吗,那还生什么孩子?”曾有一个朋友气鼓鼓地对我说道。

我忽然想起她也曾激动地抨击过鲁迅对朱安的态度,就笑着说道:“要是娶了她却把她晾在一边,那你准又得说人家无情无义了。”

她听后微微一笑,不语。我又打了个比方给她听:“大闸蟹是像你这样的吃货的最爱,但是,在大闸蟹还不够肥壮的七八月间,若能品尝到鲜美的梭子蟹,好歹也可以解解馋……”

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抢着说:“张幼仪就是徐志摩面前的梭子蟹,所以一开始,他对她也还是有情的。”

我点点头,即使算不上有情,大约也绝非像后来这般无情吧。

在徐家二老的心里,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也许不是生了徐志摩这个儿子,而是讨来了张幼仪这个儿媳妇。为什么呢?就因为这姑娘的性子跟徐家二老合拍。前头说了,民国是个大变革的时代,可是再怎么变,基本的伦理纲常总不能变。温柔贤淑、孝敬长辈的听话女子永远都会是家里的宠儿。在张幼仪还是徐张氏的那几年里,在徐家二老跟前,她不只充当儿媳和女儿,偶尔还会客串保姆和绣娘的角色。

“多贤惠的丫头啊!可咱们申儿怎么就对她上不了心呢?”很多次,徐母看着张幼仪的背影,悄悄地跟徐老爷咬耳朵。

其实,“贤惠”二字是可以分开来解释的,“贤”为善良,“惠”为聪明。在徐志摩眼里,张幼仪实在不够惠,换言之,也就是太不解风情了。

比如,他对她说,咱晚上弄个烛光晚餐吧。她回,家里的灯坏了?他又说,谁谁谁家养了只小乌龟。她回,等长大了炖汤补身子吗?

他哭笑不得,她莫名其妙。

于是,话题卒。

您可别怪张幼仪不懂浪漫,只能说徐志摩太过于追逐梦幻。他若能够卸去浮躁,然后和张幼仪安稳过一生,绝对会是大家艳羡的一对,说不定还能带着阿欢上《爸爸去哪儿》混个人气呢。

但若真是这样,我也就不会在这与您闲侃了。

在民国时代,洋人的时新玩意儿已渐渐传入中国。于是,凡有些钱财的人家都会选择让孩子留洋镀金。一方面,确实是有让孩子开开眼界、学点真本事的意思在;另一方面,也是为着那两个字——虚荣。即使在今天,哪怕中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不还有人认为外国的月儿分外圆吗?喝过洋墨水的人,牛气啊!至于徐老爷让徐志摩出国深造的原因,想来是二者皆有之。

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肩挑着徐老爷的殷切期望,登上轰轰作响的大轮船,前往美国学习银行学。为什么要学这个听起来很高大上的专业呢?是因为徐爸爸想让儿子继承家业,成为一位儒商。这也是旧式商人家庭对子弟的最高期望了。

虽然到国外人生地不熟,但徐志摩还是高兴得一蹦三丈高。终于要离开这个枯燥无味的家,终于要离开这个淡而清寡的女人了。美好生活,我来了!徐志摩就差高声呼喊出这句口号了。

在美国,徐志摩自动切换到学神模式。在念银行学的同时,他又选读了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徐志摩来到英国。经狄更斯先生的推荐,进入康桥大学(剑桥大学)皇家学院攻读政治经济学。也就是在这个荡漾着爱情芬芳的康桥,徐志摩邂逅了他人生中的“白玫瑰”。

那是在1920年的秋天,当十六岁的林徽因款款出现在他的眼前时,整个康桥的风景就全部幻化成了苍白的背景。他的眼眸里,只有她还在闪闪发亮。就算用现在的标准来评判,林徽因也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白富美”。要家世有家世,要学识有学识,更关键的是,她还是个一等一的大美女,而且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逸之美。

在暗暗垂涎了林徽因许久之后,徐志摩这个情种开始发了疯似的往林家跑。于是乎,林家的门槛就被他踏得油亮油亮的了,林爸爸看在眼里,也只是笑而不语。

为什么?前面不是已经说了吗,民国也是个看脸的时代。徐志摩这孩子长得那么帅,谁能狠心拒绝呢?再者,他们也都是小打小闹,没什么实质性的发展。也算是给女儿试爱了,多学点经验嘛!要说林爸爸林长民精明,那是必须的!他可是叱咤于民国政坛的风云人物,去日本留过学,草拟过《临时约法》,担任过高官。这样的一只老狐狸,当然什么都知道。

在康桥的那段日子里,徐志摩和林徽因常做的事情就是谈谈小诗,外加牵牵小手,划划小船。有一次,徐志摩望着林徽因的眼睛,深情款款地说:“徽儿,如果有一天我获得了你的爱,那么我飘零的生命就有了归宿,只有爱才可以让我匆匆行进的脚步停下,让我在你的身边停留一小时吧,你知道,忧伤正像锯子锯着我的灵魂。”

这话可真酸,酸得我都省了拔牙的钱了。但是,我还是得翻译成人话给您听:“我很寂寞,你不爱我,我就去死。”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不花痴?林徽因看着眼前这个热情洋溢的男子,心里到底也是小鹿乱撞、难以平息。可人家是女神,女神的智商都不是盖的。

“你是父亲的小友,我应该叫你一声‘徐叔叔’的,况且,你毕竟是有……”林徽因低头小声说。

徐志摩当然懂得她的想法,于是,他便指天誓日地说:“你放心!”

哟,您是不是觉得这三个字很熟悉?因为这是剽窃人家宝哥哥的。宝哥哥和林妹妹是什么样的结局,您肯定知道。

那天夜里,徐志摩心潮澎湃地写下了一首清新小诗《偶然》。你细细读读,是不是觉得很耳熟?因为后来的后来,琼瑶阿姨给这首诗编了曲,让赵薇所饰演的陆依萍在大上海舞厅唱过。别说,还真挺好听的。

就在徐林两人你侬我侬的时候,张幼仪却凌空驾到了。是的,她在徐老爷的安排下来陪读了。这对于徐志摩来说,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啊——这边厢才有了点微妙的小进展,那边厢的冷水就泼过来了。

可徐志摩就是徐志摩,他硬是生生地逼着怀孕数月的张幼仪和他离婚。张幼仪自然不肯,她哭着抚了抚尚未隆起的小腹道:“可是我已经有孩子了。”徐志摩脱口而出道:“打掉他!”张幼仪哭得更厉害了:“别人都说,打胎会死人的。”徐志摩又说:“别人还说坐火车会死人呢!你难道一辈子不坐火车了?”

啧啧,瞧瞧这强盗逻辑!要放到今天的天涯上,必然能在数小时内盖起一座万层高楼,全民共骂“渣男”。可是,徐志摩才不管什么渣男不渣男的事,他现在只想和女神相拥在一起。眼见着张幼仪不肯离婚,徐志摩愤而起身,然后,就走了!彻底地走了!

1922年的春天,张幼仪远赴德国,投靠二哥张君劢,在那里生下了次子彼得。很快,徐志摩便追了过来。您以为徐志摩是来看望儿子的吗?那您就大错特错了!徐志摩是带着一张离婚协议书来的。

经过了几番周折,这婚还是离了。徐志摩那真叫个神清气爽、心情盎然。为了证明自己恢复了单身,徐志摩特地于1922年11月8日在《新浙江》的副刊《新朋友》上将自己离婚的消息广而告之。这可在社会上掀起了千层浪。

虽说经过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人们已不再把离婚等同于是休妻了。但是,与尚在哺乳期内的女人离婚仍然会受到道德谴责,要放在今天,法律是不允许的。可是,徐志摩显然已经顾不得道德,也不会未卜先知今天的法律。他只凭着自己的心情,爱一个人,就追!厌一个人,就离!

咦,这徐志摩惊天动地地闹了一场,结果怎么没和林女神在一起,反而又引出了一个陆小曼?唉,此事说来话长,且听我慢慢讲来。

若是按照一般狗血言情剧的发展轨迹,男主离婚后的情节应该是这样的:女主捧着男主千辛万苦求来的离婚证书,心里百感交集,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接着,两人紧紧相拥。最后,顺利步入婚姻殿堂。如果是再高明一点的编剧,还会整出一些诸如社会流言啊,父母阻拦啊之类的桥段。当然,最终还是happy ending就是了。

可是,都说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换言之,艺术是丰满的,而现实是骨感的。徐志摩为了得到林徽因的芳心,可是心甘情愿地背上了抛妻弃子的恶名。结果,当他从德国回到英国,急匆匆地赶去林家时,却发现大门已然上了锁。邻居告诉他,林教授和林小姐在不久前就已经回国了。

失魂落魄的徐志摩在结束上半年的学业后立刻回乡探亲。到北京的时候,他才知道,林徽因不久之前就已经和他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定了亲,而且两人很快就要双双赴美学习建筑了——他的女神找到了她的男神。

徐志摩的心刹那间变得拔凉拔凉的,震惊指数直接爆表!他垂头丧气地走出了梁府,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点上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然后,慢慢地吐了一个烟圈。

林徽因的选择让徐志摩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亲口问问她,为什么要变心?为什么就不能等他回来?可是,他在学校找不到她,在家里也找不到她。

那是人家故意躲着不想见你啊!可徐志摩偏偏就不信这个邪。后来,他得知林徽因常在北海公园的快雪堂出没,便急匆匆地赶去那里,并且还真见到了她。

这不是很好吗?然而并不好啊!林徽因固然在,可梁思成也在啊!三人成行,您说谁最尴尬?终于有一天,再受不了这古怪组合的梁思成在快雪堂门外留了一张字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我们想要单独相处啊亲。)

都到了这份儿上,徐志摩也就只能含着泪默默地接受了眼前的结局。他自嘲一笑,吟出了萝莉们装深沉时最爱说的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这话说得我都感觉有些心酸了。失恋的滋味,那是有苦说不出的难受。如果不是知道了他前头的一系列“渣男”行为,我还真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那段日子可真难挨。可事已至此,已经容不得改变。他捧着那颗不知被谁扎得鲜血淋漓的心,不知往何处去安放。

直到,她的出现。

和林徽因的清新脱俗不同,陆小曼简直就是一支妖娆艳丽的玫瑰,并且十分前卫、有个性。她无视教条,无视规矩,只是随心所欲地做自己。说来也挺讽刺,徐志摩与陆小曼之间的媒人不是别人,正是陆小曼的丈夫王赓。哪有将自己的老婆送给别人的?这不是买了顶绿帽往自己头上戴吗?这您可就真冤枉人家王赓了,这媒人实在不是他心甘情愿去做的。

事情是这样的:王赓不是位陆军军官吗,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上级指哪,你就得打哪。更何况这还是在军阀混战,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脚的民国,一不小心,好不容易才打下的地盘可就被别人占了。所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王赓总有三百六十四天半在外执行命令。

那家里的小娇妻可怎么办呢?王赓的大脑袋瓜可好使得紧。老婆喜欢文学艺术,那就找些同人来陪她啊!于是,他找了胡适,找了刘海粟,当然,还找了徐志摩。引狼入室,妥妥地引狼入室啊!陆小曼和徐志摩相见,那可谓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们两个自私鬼在一起,才不管外人多么伤心难过。爱就爱了,爱得理所当然,爱得不顾一切。

可是,问题来了!他们该怎样走在阳光下呢?

很简单,只需三步。

第一步,让陆小曼与王赓离婚。王赓见老婆的心已经飞了,便叹了一口气说:“如果你认为和我在一起已经没有乐趣可言,只有和徐志摩在一起才能得到幸福的话,我愿意离婚。”——瞧瞧,多好的男人啊!

第二步,将陆小曼带回家,向爹妈宣布自己再婚的消息。

第三步,举行婚礼。

这“爱的三步走”其实经历得都不容易。首先,陆小曼在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有了宝宝,结果只得去了家私人诊所,扼杀了刚萌芽的小生命。

其次,徐爸徐妈对这个毛脚媳妇那叫一万个不满意。古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和稳重端庄的张幼仪相比,陆小曼那是怎么看怎么轻浮。

最后,正是在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礼上,证婚人梁启超毫不留情面地对爱徒的离婚再娶做了强烈的抨击:“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必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作为你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为先生的话,又作为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

这哪里是证婚,明明是来砸场子的嘛!真是替那两人尴尬。不过,您还别急着说梁启超不通情理,后来,他在给梁思成的信中说,他这样做其实是有“极痴的苦口婆心”的。瞧瞧,老爷子那是恨铁不成钢啊!

其实在当时,还不只是徐爸徐妈和梁老师,社会各界,除去徐的铁哥们胡适、刘海粟、金岳霖等人,几乎没人看好这一段重组的婚姻。

按理说,这两人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应该得是甜甜蜜蜜的呀。可是,他们在经历了一段并不长的蜜月期后,感情出现了极大的裂痕,原因就一个字——钱。贫贱夫妻百事哀嘛!有人又要说了,徐老爷不是海宁硖石的首富吗?对啊,可我有钱又凭什么给你呢?

啃老是啃不成了,便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为了赚钱,徐志摩不仅兼任了五所大学的讲师,还要四处演讲,拼命写稿。可即使这样,他仍然满足不了爱妻越来越奢靡的生活需求。更糟糕的是,独自留在上海、生活空虚的陆小曼与一位名叫翁瑞午的朋友过从甚密。在他的引诱下,她学会了吸食鸦片。

鸦片,那是人能碰的东西吗?

终于,在久劝无果的情况下,徐志摩学会了与陆小曼吵架。其实吧,吵架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些夫妻正是在吵吵闹闹中迎来银婚、金婚、钻石婚的。问题在于,他们的吵大多不够彻底。

什么,您说我唯恐天下不乱?还真不是啊!我说的“不彻底”,是徐志摩从来都没有对陆小曼过分的要求说一个“不”字。陆小曼喜欢好吃的东西,他就到处托人从国外带回时新的零食。那时节的交通可不方便,您想想这一来一去得花多少的人力财力啊!陆小曼喜欢大房子,他就给她租了栋每月一百大洋的豪华公寓。您肯定不怎么熟悉当时的物价吧?在民国初期,一块大洋就足以买三四十斤上等大米,八九斤猪肉,一百大洋已接近如今的一万人民币。此外,她还喜欢享乐,于是,他请了一堆佣人轮流伺候她。最后,为了减轻她的痛苦,他开始为她提供鸦片。

再有钱的家庭也经不起如此的折腾啊!所以渐渐地,吵架就成了他们生活的主旋律。可是,每每吵得凶了,道歉的也总是徐志摩。当然,男人给女人道歉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过分纵容就是错!不分对错则是错上加错!

终于有一次,徐志摩拖着疲惫的身躯从北平回来,却看到了陆小曼侧躺在榻上吞云吐雾的堕落样子。他爆发了!他问她:“你就不能离开那个人渣,离开鸦片,跟我去北平一起好好过日子吗?”她说:“在上海,我们两个就不能在一起了吗?是因为她在北平吧?”

很显然,陆小曼吃醋了。可别忙着怪她小性!若您的老公与他风华绝代的前女友生活在同一城市,而他又时不时缺心眼地在家书中提到她,我就不信您能够淡定得了!

原本,若是徐志摩像往常一样放下身段,好好地哄哄她,或许这事又能够不了了之了。可是偏偏,徐志摩的牛脾气也上来了,他拿过皮包,转身就要离开。陆小曼也不甘示弱,抄起手边的木棍就往徐志摩的脸上砸去。万幸的是,只砸破了他的眼镜,让他变成了个半睁眼瞎。

陆小曼怒道:“你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了!”

一般来说,讲这种话的女人通常都不希望男人真的走;被讲这种话的男人通常也只会在外溜达一圈后就回来,顺便去熟食店买点鸡鸭鱼肉加餐。

可是,这样的“通常”,却在徐志摩身上失了效。

1931年11月19日,为了节省费用,徐志摩搭乘免费的私人小飞机前往北平听林徽因的演讲。都说不要怪陆小曼小性了,瞧瞧徐志摩这小心思活络得!正是在这次出行中,飞机不幸失事,年仅三十四岁的天才诗人罹难。

斯人已去,世界为你落了幕。

不久以后,已经成为女银行家的前妻张幼仪开始编选《徐志摩文集》,已经成为女建筑家的前女友林徽因将一片飞机残骸挂于房间,作为一生的怀念。至于向以艳丽冠绝于世的遗孀陆小曼,则脱去了华服,深居简出,一生只着素衣。

他最爱谁?谁最爱他?

这一段段扑朔迷离的情感纠葛,究竟是劫,还是缘?是佳话,还是丑闻?怕终是随着徐志摩的死而归于尘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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