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有偿归还失物”合法合情合理

文/房清江

针对网约车用户普遍面临的物品遗失问题,滴滴出行于6月11日公示《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乘客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可与捡到物品的司机协商送还方式、时间。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在物品领取事宜上,无法和乘客协商一致的,司机应在与乘客沟通48小时内将物品送至公安部门。(6月12日《北京青年报》)

滴滴网约车平台制定失物管理办法,在于网约车是发生物品遗失频率较高的场所,滴滴的统计显示,2019年1月~3月,共协助平台乘客寻找遗失物品419663件,这是很大的量,并且失物找回率只有64.4%,还有待提升。滴滴平台此举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价值。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办法明确了平台客服协助寻物的流程,同时,细化了司机处理遗失在滴滴网约车上的物品的规定,将平台与司机对待失物的保管、返还的法律责任具体化,进行更严格的约束,更好地保护乘客的切身利益。应该说,这是合情合理的,为网约车乃至整个出租车行业进行了探索。

此次拟规定乘客应给予司机送还遗失物发生的费用,也符合《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的精神。滴滴平台在制定办法时,还对乘客的权利与义务作了一定的细化。其中,明确了适度“有偿”原则,对“乘客承诺”作了灵活处理,也要求乘客去“守诺”。

这些也体现了社会组织围绕失物返还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对规则完善与丰富的内在活力,本身也有积极意义。如果办法经过实践不断完善,显现出应有的成效,也会影响到失物返还通行规则的形成,并不断增强规则的社会认同,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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