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特币传销诈骗

2015年香港一个比特币支付平台突然关闭,涉及金额高达30亿港币。该平台称,投资者以40万购买比特币采矿合约,每日赚取比特币,约4个月可回本,一年可额外赚取60万。网站还游说投资者介绍他人购买子合约,这种拉人头获利是典型的传销模式,一旦没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或组织者突然失联,投资者将损失惨重。
2、比特币矿机诈骗
比特币的生产在专业圈里称之为“挖矿”,挖矿设备的性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获得比特币的效率,因此需要强大且昂贵的专门设备,此类诈骗案件就是针对希望购买“挖矿机”的投资者。通常在订购设备时,投资者被要求先付订金,出现卖家或中介收到钱后即卷款跑路、消失的诈骗案件。
3、比特币软件诈骗
以比特币钱包为例,比特币钱包是用来储存比特币的虚拟钱包,骗子使用某些知名的、真实的钱包标志和名称来包装虚假的钱包应用程序,以欺骗用户,用户不慎下载虚假钱包后,其存入的比特币就会落入骗子的钱包。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会通过模仿比特币构建平台系统,操纵山寨币的产生及交易行情,吸引投资人购买,等时机成熟后再大量抛售,致使投资人巨幅亏损。
4、比特币网络钓鱼
钓鱼诈骗包括向客户发送邮件,通知他们获得比特币,但是需要客户通过邮件中的链接登录自己的比特币账户才能领取,由此这些钓鱼诈骗者就能取得客户账户的控制权。
5、利用比特币洗钱
比特币及部分比特币交易平台已成为赃款转移的一个重要平台,由于其交易便捷,监管难度大,客观上帮助犯罪嫌疑人完成了洗钱过程。如在2014年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了比特币,再将比特币放在境外注册的虚拟钱包里,接着犯罪嫌疑人去澳门将比特币卖给境外的比特币平台,完成套现洗钱的全过程。
6、利用比特币非法集资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此前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提到,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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