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期末考试卷“为电商代言”,对“教商勾结”不能手软

小学期末考试卷“为电商代言”,对“教商勾结”不能手软

乔志峰

苏宁京东淘宝拼多多,南京一小学期末考试卷竟为电商“代言”。“苏宁、淘宝、拼多多、京东……打开手机,哪一个应用程序不能购买这款防蚊扣?”“请你为该防蚊扣设计一条广告语。”你能想到吗?这样一个涉及商业品牌植入的问题,居然出现在南京市栖霞区的一张小学语文期末考试卷上,这让家长咂舌不已。(6月26日澎湃新闻)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可是,近年来商业广告入侵校园早就不是秘密。之前,假期作业、奖状、校服甚至红领巾被印上广告的现象时有所闻。现在,有的学校干脆连考试也开始为电商“代言”了,赤裸裸、急吼吼,也算得上是“活久见”了。

教育领域本来应该是一方净土,不该与社会不良风气同流合污。但不少事实似乎都表明,一些学校和教育者不仅没能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袭,反而变本加厉,成了不良风气的“放大器”。为电商“代言”,如果说不涉及利益,想必没有人会相信,要么学校收了费用,要么个人得了好处。严格来说,这种行为本身已经涉嫌以权谋私,或许还暗藏教育腐败。



官商勾结很恶劣,“教商勾结”(也就是商人和教育者勾结)的危害性也不遑多让,甚至更严重。在教育者的潜移默化下,一些孩子很早便深刻领会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流行语的“精神实质”。更有甚者还可能迅速“早熟”,搞关系、享特权、捞好处成为他们懵懂的向往。如果教育者缺少诚信和规则意识、一切向钱看,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很可能是难以挽回的。商业广告入侵校园之类的丑陋现象,都是恶劣的言传身教,必须坚决摒弃。

对“教商勾结”绝不能手软。无数事实都证明,自觉和自律很多时候都不一定靠得住,改变现状还要靠他律;舆论有作用,但不能将其当作解决问题的万能灵药。去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除了教材,试卷等其他“载体”也要纳入监管范围、严格把关。对教育领域的一些乱象拿出管理和惩处的力度,同时拿出制度上的应对之策,才是最有效也最有效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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