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下——如何纳税和合理避税

在电商法正式施行的情况下,电商又该如何纳税,如何合理避税呢?

在电商法施行以前,电商行业基本上是都不交税的。

自然人电商,以前是不做工商税务登记的,不交税也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企业电商,只要是客户不要求开发票的,就不交税,而要求开发票的客户占比也是比较小的,所以也是无法按照实际缴税的。

电商法施行后,税务机关就有法律依据,要求天猫,淘宝,拼多多等平台的经营者提供商家的交易记录明细。因为交易是透明的,每一笔交易在支付宝平台,银行,平台交易记录上都是永久保留的,且没有时限。



那税局会不会收网?严格要求我们按照交易记录补缴税款呢?因此在此是建议大家在税务机关全力收网前,暂时维持现状,在此基础上,健全自己公司的内账,做好成本利润表,为将来的税务追缴提供成本花费的依据。

淘宝电商财税核算的解读

因为互联网交易平台的交易记录是透明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性,刷单也会被计入销售额,从而构成了利润的一部分。

刷单也要交税吗?很显然,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存在可以区分和无法区分两种情况的。

若商家此前对刷单交易在平台上进行了打标区分,且做了刷单费用统计表,手续费佣金、刷单佣金都记录在内,那就可以先全额确认收入,再对刷单部分进行剥离,再核算税额。

若无法进行区分,会被全部计入销售额,核算税额。

除此之外,可以被列入成本和花费的还有很多,像是快递费,商家包邮,运费也可以做为销售费用,用于进项抵扣。

那么年技术服务费,聚划算、钻展、直通车等费用应该怎么记账呢?

年度技术服务费一般年初从店铺支付宝中扣除。年未店铺达到协议销量时,天猫将该费用将给予返还。若店铺没有达到协议销量,该费用不予返还,对于商家是一笔支出,对于天猫是一项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年度技术服务费发票。

天猫店铺的聚划算、钻展、直通车等促销费用是指为了保证店铺公司流量的提升,同时最终形成销售做铺垫推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最开始是一种预付费用,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及时在后台,向天猫公司申请对应的促销费用发票,收到后做相关费用处理。

淘宝客佣金是指客户在购买过程中,通过淘宝客(中介性质)进入店铺后,到最终完成交易,商家给淘宝客所给予的相关交易比例的返点金额。一般是交易完成后的一周内,给予从支付宝余额中扣減。

佣金是天猫平台会按收入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类似于实体超市给供货商的扣点,按行业及店铺规模收取。实际交易完成后,自动从店铺的支付宝中扣除。对于天猫是营业收入,对于店铺是销售费用。

电商财税涉及到各个方面,都有哪些经营者会受到电商法的影响呢?一张图解告诉你答案。



如何合理避税

电商法施行在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在新法施行中合理避税呢?这个肯定是有的。就要从企业类型开始说起了。

注册不同的企业类型,对交税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总的来说,分为两大类,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为了方便大家一目了然,可以参见下面的图表。



那么两者不同类型的纳税对象,纳税的差别主要是在哪里呢?

非法人企业的纳税是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来进行征收的,只需要对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即可。不同的额度,对应不同的税率。

法人企业纳税相对要求是比较严格的,是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来征税的,所以是必须有财务账本核算和发票的,尤其是对于发票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所以一定不要因为一时的便宜,就不要发票。否则,今天的白条,就会是明日的利润。从我们介绍企业类型的图标中,应该有看到,企业除了要交企业所得税,分红的时候也要交个人所得税。

哪一种方式更划算呢?这个是不完全绝对的,一定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衡量。两者的流转税都是要交的。

第一要看核算征收的管理方式,是核定还是查账;再者就是看个税的纳税的时间,因为法人企业的个税是只有分红的时候才会交,这个时间是可以延长的,非法人企业一旦盈利,当年就要交个税。

如何纳税,快速问答

问题1:我是一名朋友圈微商,主要代理品牌护肤品,每月销售额3-4千元,好的时候7-8千,金额不超过一万,是否符合《电商法》里提到的“小额零星”标准,无须进行主体登记与纳税?

答:目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可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但是,朋友圈小额代理商无论是否要办理工商主体登记,个人只要有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8年10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注意是个人收入(利润),不是营业额。



问题2:“淘客”属不属于新《电商法》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如何办证与纳税?

答:淘客是帮助卖家推广商品并获取佣金的人,不直接与个体客户或消费者形成买卖合同或消费者关系,不承担收款或交货的责任,因此不属于《电商法》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收取佣金应注意纳税,公司收取佣金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取佣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3:我平时到港澳采购奶粉在微信上卖,需要注册个体工商户资质,以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答: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

微信上卖奶粉,这不由《电商法》管,由《食品安全法》管理,《食品安全法》比《电商法》对奶粉的经营者管理更加严格,法律责任更大,请卖奶粉的微商朋友一定要充分注意。

若要给出一个实际的建议:改变交易模式,不是买卖奶粉,而是接受客户的委托,采购奶粉,把买卖合同关系转换为委托合同关系。

问题4:我有实体店,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平时也在朋友圈顺带着卖货,是否需要额外办理电子商务从业者执照?

答:不需要。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登记主体就是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问题5:我所开设的 “淘宝C店”“微店”都是以“个人身份证”开通的,还需要做些什么以符合电商法的要求?

答:原则上,个人身份证申请的“个人网店”与“微店”都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或公司资质,但是排除《电商法》规定的无须登记的5类情形: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然而,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并未对“小额零星”等上述5种情况作出统一标准,所以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没有100%准确答案,具体根据自身营业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综合考虑。

问题6:无论注册公司或个人工商户资质,都需要固定营业场所,我在家发圈卖货,能用家庭住址作为注册地吗?

答:可以。针对电商从业者无实体地址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活动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也就是说:没有实体地址,也可以用网店的网址作为经营地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问题7:我是个人微商,在朋友圈卖鞋服,出货量不大,月销售额平均5万左右,厂家代发那种,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资质吗?要纳多少税呢?

答:第一、正如前文所说,不办个体工商户执照,不能避免个人所得税责任。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范围及方法:

(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专用发票,收到专用发票当做是普通发票处理,不能认证抵扣。免税领取的发票上会有“免税”标志,或明确标注税率为“0”。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个体工商户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按5%-35%的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



(4)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时:若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征税,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年销售额高于500万元的,登记成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若规模较小的,向税务主管部门申办定期定额征税即可。

第三、个体工商户不报税,长期不申报或零申报,会被纳入“重点监控”,严重的还有可能成为“非正常户”、“D级纳税人”。

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非正常户记录或非正常户直接负责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严重时会影响个人征信情况。

问题8:为什么要推行“个人所得税APP”?对公司法人与个体工商户有帮助吗?应该何时注册?如何填报呢?

答:个人所得税APP,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推行的目的有三:

(1)宣传税收政策和知识;

(2)方便老百姓计算和抵扣个人所得税(自行凭证申报);

(3)提供一个让百姓减少缴纳部分个税的渠道,也就是国家让你合法的少交个税。

个税APP对公司法人意义不大,因为公司不上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个体工商户意义重大,因为个体工商户应缴税种包含个人所得税。

结语

而至今看来《电商法》作为一部基本法,仍属于框架性、原则性规定,大家也期待着具体实施细则的落地。

由于电商法具体细则仍未落地,电商人按照以前惯有的模式进行经营店铺并无问题,虽然对纳税这一规定仍有恐慌,但如今国家的降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确确实实是个利好消息。

附:官方原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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