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B面:隐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祖爽)人工智能(AI)时代,数据的收集、传输等各个环节都面临着新的风险。在近日举行的“2019中国互联网AI隐私保护论坛”上,如何找寻AI时代隐私保护、政府监管、商业诉求的平衡点成为论坛的焦点。



中国商网 彭荣岳/制图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何桂立在会上指出,当今世界,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与人类生产生活高度融合。全球数据爆发增长,海量聚集,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型数据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尤其是侵害消费者隐私、利益以及网络诈骗、网络黑产、网络灰产等事件,给公民的信息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德勤中国科技风险及网络安全领导合伙人薛梓源表示,数据隐私保护是当前人工智能发展的隐患之一。除了对个人数据和重要数据的保护,数据质量、数据完整性都可能对数据算法以及数据学习的模型造成影响。

AI换脸技术成为今年人工智能领域热议的话题之一。前不久,一段通过AI技术把朱茵在《射雕英雄传》中扮演的角色“黄蓉”的脸替换成杨幂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此后又有数段换脸视频被制作和传播。这项技术在给用户带来创新体验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甚至侵害他人权益的风险,甚至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网络诈骗等违法案件。

中国保密协会隐私保护专委会副主任杜跃进直言,在全球化的AI时代,用户隐私保护的挑战会更大。现在很多产品都应用了AI技术,包括人脸识别支付、指纹解锁、语音解锁等,但这可能更容易出现被利用的漏洞。

前不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细化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同时,对诸如“爬虫”等网络行为首次进行了法律界定。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稿或将成为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出台的参考。此前,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国主要依据的是以网络安全法为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等。

何桂立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标志着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的办法来保护数据跨境活动中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也在行业内部开展为期一年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领域专项行动。

何桂立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深耕终端设备领域,在5G+AI的大背景下,面向泛智能终端,集中攻关突破技术难点,推进隐私保护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建设服务平台,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平衡隐私保护和商业化的冲突,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三是促进产业交流,积极推动国内外政产学研用各界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国隐私保护在学术、政策、产业等方面的全球影响力。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的重要引擎。然而,技术的进步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算法的准确率高度依赖于海量用户数据的训练分析,需要获取大量用户个人信息以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这加大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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