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市民王女士接到一个“小额贷款”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不需要”后对方仍死缠烂打,她无奈表示“利息太低”,没想到对方出言不逊,将其号码拉黑后又被其他号码频繁骚扰,并收到数十条来自贷款平台的验证码短信。目前,王女士已报警。(5月19日《北京晨报》)
因为讨厌“电话推销”,这位市民惹怒了“电话推销”人员。结果是:“电话推销”人员继续骚扰。一气之下,这位市民选择了报警。为了杜绝“电话推销”报警这是权利意识的觉醒。不过,有没有用处就不好说了。
从这起事件来看,因为有了“辱骂因素”,警方或许会过问,毕竟不仅是“电话推销”,还涉及侮辱他人。但是,最终能不能处理也还不好说。这是因为对于此类纠纷,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说法。比如,2017年的时候,某地一位市民就经常受到电话骚扰,一天接到了几百次骚扰电话,报警之后,警方要求双方协商。也是在2017年的时候,某地一位市民因为不愿意遭受骚扰电话而报警,最终警方要求其到电信部门协商,而电信部门的答复则是,对方属于联通号码,我们属于移动号码,不好协调。
“电话推销”由来已久,但是其究竟属于什么性质,一直都没有定性。对于诈骗电话,报警之后警察会是过问的。但是,对于不属于诈骗电话,只是属于推销业务,推销商品的电话,警方也不愿意过问。而实际上,虽然“电话推销”不属于诈骗电话,但是其最起码属于骚扰电话。拿骚扰电话一点办法都没有?
公民的手机号码,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其愿意不愿意接受陌生电话的商业推销,其决定权应该在手机号码的主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我的地盘我做主”。然而,现实生活中“我的手机却不是我做主”。在商业时代,“电话推销”十分火热。不是推销酒水的,就是推销保险的,不是推销房产的,就是推销电器的。很多商家都聘请了一批业务员,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不断给市民拨打电话,有的属于盲打,不管是不是有需要,就直接向你推荐商品。有的属于精准拨打,知道你买了新车,买了新房,推荐车辆保险和装修业务。
“电话推销”已经严重侵犯了市民的个人权益。有的时候,一天会接到几十个电话,半夜三更也不放过。这种“电话推销”也往往会被监管部门视而不见,即使你举报,意义也不大。那么,“电话推销”究竟属于谁来管理?警方能不能过问,工商能不能查处,运营商能不能限制此类手机号码的“随便拨出”?这都需要法律层面给个具体说法。
为“电话推销”报警,是权利意识的觉醒。然而,面对“电话推销”的泼猴,谁是管理的佛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