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事故经过
2018年4月15日22时12分许,淄博市博山区崮山镇北崮山村西胡同9号焦某某驾驶冀JV3588号重型罐式半挂货车沿省道242线由东向西行驶,行至莱芜市口镇正顺集团门口路段,与对行的毕某某驾驶的鲁SV7899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毕某某受伤后经莱芜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的主要成因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醉酒驾驶,逆向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头盔,对于摩托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重要的一道安全防线。据统计,绝大多数与摩托车有关的死亡事故,都和没有戴安全头盔所致。
1、 驾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 二轮摩托车后座只能乘坐一名12岁以上乘客
3、 将摩托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将受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将承担赔偿责任。
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随着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日益完善,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逐渐增强,然而少数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
逆向行驶的危害
机动车逆向行驶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路段逆向行驶,也就是单行线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但这种违法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由于路面较窄,车流量大等因素,尽管路口设置有醒目的交通标志,却仍有驾驶员熟视无睹,径直将车辆逆向驶入单行车道。
另外一种就是路口逆向行驶,这一种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在我国,是行车靠右的,你如果行车在分道行驶的马路上靠左侧行驶,就是逆向行驶。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且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逆向行驶,与顺向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
逝者安息,生者如斯!此次亡人事故小编提醒广大驾驶人:
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视力受损,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所以酒后驾车危害大,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我们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开车时请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遇到路口或行人较多时减速慢行。希望此类悲剧不再发生。
小编提示您:
太珍爱生命,严守法规,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