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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通讯员 孙凯
郑州一名男子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缓刑3个月。而该男子在缓刑期又无证且酒后驾驶。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该男子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拘役2个月的刑事裁定,5月20日对其进行收监。
今年2月9日,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中州大道黄河立交设卡查处酒驾违法行动中,查获一起酒驾违法。驾驶人曲某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15.28 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一大队依法吊销曲某飞的机动车驾驶证,其5年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3月25日,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曲某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缓刑执行期间,曲某飞由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实施社区矫正。
然而,今年5月10日23时56分许,郑州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京广快速路转金水路下桥匝道口处执勤时再次查获酒后驾车的曲某飞。经检验,曲某飞酒精呼吸测试结果40mg/100ml。
交警一大队对曲某飞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又实施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及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交警一大队案侦中队将此情况向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通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撤销了罪犯去某飞的缓刑,并于5月20日对曲某飞进行收监,在郑州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执行。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