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有人在群里发信息了,一看是关于某法院办案能手的,标题是《某某是某法院的办案“状元”》,内容是某某一年办案达到多少多少件,在法院审结案件中排名第一。
小编一看,备受鼓舞,继续码字。
叮!又有人在群里发信息了,一看,小编的工作思绪瞬间被打乱了。发信息的人是这样说的“我们建设中国法治社会,不是宣传法院或者法官有多厉害,而是通过我们的努力,让老百姓发生矛盾无法解决时,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依照法律来处理矛盾,维护好自身的切身利益.......”
建设法治中国是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这个命题就这样印在了小编的心里。这不,在一个债务人积极促成还款协议达成的案件中我们似乎又真切地看到了答案。
5月21日下午,盘龙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前,法官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本以为调解会费尽口舌,可万万没想到,调解出奇地顺利。这惊呆了办案多年的承办法官。
法庭上,原告何某(债权人)要求多,而被告缪某(债务人)担心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而要求尽量缩短还款期以尽快处置房屋并履行债务。
原来,何某和缪某夫妇是同事,因缪某生意需要便向何某借了150万元,因经营失败,缪某无力归还何某的借款,但其名下尚有三套房屋,便决定将房屋变卖后归还何某的借款。在核实了真实的借贷事实后,法官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借贷案件大幅增加,往往在债务人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总是拖延还款期限,而本案中被告为积极履行债务而努力缩短还款期限,这种积极诚信履行债务的行为值得鼓励和倡导。同时,原告的谅解并请求法院多给予还款期限,这种为他人着想的举动也是值得点赞的。
法治本身既是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手段,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盘龙法院深切理解到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其核心本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坚决做到以良法保善治,公正司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的同时,法治,更是盘法奋斗的目标和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