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近日,一名上海高校教师报案称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走20万。公安机关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在广西某地一举端掉涉案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
自2015年7月,主犯陈某A与陈某B共同出资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作案工具,组织多名同乡,利用QQ、微信等聊天软件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分为“拿料”、“砍树”、取款等多个环节。“拿料人”通过招聘网站获取被害人基本信息,交由“砍树人”伪装成被害人的熟人实施诈骗,最后由主犯将骗得的钱款取出分赃。至案发,已有50余名被害人受骗,分别来自于全国10余个省市,涉案金额共计140余万元。
“拿料人”的工作是实施诈骗过程中最基础的一环,也是大部分团伙成员从事的工作。他们从58同城等大型招聘网站上搜集招聘信息下留的HR邮箱,冒充该公司的老板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发邮件,谎称公司的通讯录丢失了,请他们补发一份。一些收件人回复了通讯录,通讯录内通常含有员工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有些还包含了QQ号。据“拿料人”交代,他们还会随机浏览一些QQ空间,通过QQ空间搜集被害人的人际关系,从而完善实施诈骗的谎言。
“砍树人”利用这些公民个人信息编织身份实施诈骗,他们伪装成被害人的同事、朋友、亲戚等,谎称自己有朋友生病急需用钱,若用自己的名义借钱事后不方便讨回,便想通过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向朋友转账,并且声称自己已经将需要转账的钱款转入被害人银行账户中,但由于银行转账的延迟性,目前还无法查到这笔钱款到账,同时发送一张伪造的银行转账凭证,让被害人轻信相关钱款已经到账。被害人在没有确认钱款到账的情况下,把钱转到了“砍树人”指定银行。受害者中不乏海归博士、大学教师等“高学历”人群。
“拿料”的嫌疑人到案后,辩称自己只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未具体实施诈骗。检察官表示,分工式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别于传统诈骗,在本案中不同环节、分工之间,具有层层递进、缺一不可的关系。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虹口区检察院对8名被告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已经到案并判决的被告人一共8名,其中主犯陈某A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主犯陈某B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6名从犯被判处5至12年有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