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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湄潭县检察院收集编辑:湄潭县
湄潭县西河镇一对王姓父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于近日被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2018年5月22日,湄潭县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本案,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强、王某磊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
2018年1月18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王某强、王某磊父子与当地二十余名村民,因村民饮水、务工工资等问题,在湄潭县西河镇西坪村土巴头组聚众阻扰湄潭某公司现场施工。湄潭县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接警后派出民警和辅警到场处置,处警人员劝阻、教育在场群众时,被告人王某强连续推打一名公安辅警,并手持石头打向其他警务人员及施工方人员。两名公安辅警上前制止时遭到王某磊抓打,并被其摔倒在地,导致一名公安辅警头部、颈部受伤,眼镜摔坏,另外一名公安辅警头部受伤。经鉴定:两名公安辅警所受伤害均为轻微伤。
国法不容挑战,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制裁。王某强、王某磊父子未以合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推搡、抓打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