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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暖心人社收集编辑:劳动部门
我们不少职工确实维权意识淡薄,或者说为了有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不愿意冒着得罪企业的风险维权。
这种情况确实可以理解。
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如何要求补交社保呢?
我们需要做的首先是想办法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对于我们职工要求比较简单,只要有我们的工作牌和证人证言就基本上可以了,如果有工资条之类的辅助材料更好。
拿着这些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劳动关系确认。
企业要提供相应的考勤记录,用人单位记账的会计凭证,招用人员信息等等。一般来说,规范点的单位所有的工资表都会记入会计凭证。
有发放工资的记录,自然就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有一点要注意,女同志的退休年龄是50岁,如果是50岁之后就不是劳动关系了,是劳务关系,那就没有交保险的可能了。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后,我们可以拿着劳动关系裁决书,申请社保稽核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催促用人单位给补交保险,补交保险的话,用来单位还要承担未及时交纳保险的滞纳金。所以对企业是很不合算的,最好要按时按规定给职工办理手续交纳保险。
如果劳动部门要求用人单位赶快补办手续交纳保险,用人单位不积极的话,劳动部门会给与其处罚。甚至行政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大家要注意,我们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仲裁是从劳动者应当知道其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计算。劳动监察的时效是两年,是从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超出这个时效,劳动部门一般就不管了。因为管了之后企业可以行政复议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也会败诉。
所以,劳动者尽量不要让自己的权益超出时效,应该提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做好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