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坑害多少务工人员你认为该取缔吗

新的劳动法刚颁布时候,很是为新劳动法出台的各种维护劳动人民的新条例欢欣鼓舞,虽然笔者早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完全不用为长期劳动合同纠结,

几年后没见新劳动法惠及吾民,反而看到了劳动人民的一幕幕让人五脏六腑难以归位的杯具:富士康,劳务派遣。。。。

何为劳务派遣,笔者不愿穷理论,看到的实情是劳务派遣工不断增加,且不说家政保姆,就是民航,电力,电信,烟草,石油等表面光鲜的企业里面也在不断充实壮大劳务派遣工;简单说来,劳务派遣工活多,活累,没地位,没保障,没希望。惨淡生存,风雨飘摇,何谈尊严,何谈幸福,只被和谐,被平均。

即使在以榨取劳动者剩余价值为生存之道的西方社会,劳务派遣还是像一只令人作呕的苍蝇,被消灭严打了。因为经历过工人大罢工的资本家知道工人阶级伤不起,知道适可而止。如今我们的利益集团看的是经济效益,政府看重的是鸡的屁,这就是劳务派遣在当下大行其道,畸形茁壮成长的原因。

不敢说为民请命,只能说物伤其类,再说了还记得那故事吗,轮到自己时,其他人依然再沉默,何等的杯具!大家一起发力诅咒吧:劳务派遣,死亡吧,别再坑爹了,爹的儿子也不行!

你们认为能同工同酬吗

劳务派遣公司的出现倒至很多的劳务工和利益受到了损害。就比如上海、苏州来说吧,一个劳务工要进一家公司必须通过中介交了钱才能进,即使进入公司上班不满三个月劳务派遣公司还各种的扣费,同工不同酬,在大量使用派遣工的一些行业、企业里派遣工工资普遍偏低,有些只有正式工的1/2~1/3,派遣劳动者与正职劳动者不公平待遇问题。受派劳动者往往从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受派单位给予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一般较正职劳动者的条件差,受派公司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不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得不到享受。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和劳动者之间责任难以分清。雇主相互推诿责任,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维权困难的问题。三方法律关系,给推诿法律责任带来了空间。由于《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劳务派遣适用于那些领域、那些工种?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具备那些资质?对一些劳务派遣机构坑蒙拐骗、截留工资保险费用等不当行为如何制裁?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承担那些直接责任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容易被滥用,劳动者往往被这种用工方式所损害。

不想交钱通过中介想进公司基本上可能性也不是很大,正因如此市面上出现了大小不一的黑中介,打着中介的名义欺骗了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血汗钱。一旦发现自己被骗想去讨回中介费,他们会各种的威胁、 恐吓使你自己知难而退,报警求助未必要得回来,在苏州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例子。

劳务派遣给企业是解决了很多困难,但给劳务的利害也是不容小觑。我个人认为应该把劳务派遣公司给 取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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