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位小哥在深圳栽了。
这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画面上他手持形似穿甲弹的危险物品,扬言要打劫深圳金库,并配文字询问“有没有一起的”。经查,严某(男,28岁,湖南人)发视频目的为了扮酷,其展示的穿甲弹为朋友的塑料模型工艺品。25日,宝安警方前往西乡对严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依法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罚款500元。
造谣一时爽,希望这位小哥能够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不要在扰乱公共秩序的“演艺道路”上越走越远,要不然小过酿成大错那就晚了。
俗话说的好,“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那些年警察蜀黍为辟谣没少操心,下面简单看下反面教材,给有心在朋友圈撒个小谎,吹吹牛皮的网友再敲敲警钟。
案例一:朋友圈评论20个字,竟被拘留10天
2016年京港澳高速“3.19”事故发生后,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散布“京港澳高速爆炸事故死78人,伤66人,36个下落不明”虚假消息,严重误导网民,影响十分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涉案男子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杜撰年轻女子在公园被割喉,拘留又罚款
2015年七夕佳节,一则年轻女子在吉大某公园被割喉的虚假消息在珠海传播,看起来似乎有图有真相。
这是假的
造谣者必被捉!
警察蜀黍请吃牢饭
免费普法
网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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