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闻网5月29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苗欣 通讯员 王永明)日前,记者在街头看到这样一幕: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雨中的街头,车上安装的遮雨篷下面端坐着一位快递员,在车的踏板上放置着许多快递件。该车车身全部在遮雨篷的遮挡下,透过前侧的塑料膜,可以模糊看到驾驶人的大致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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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快递员告诉记者:“我最近花了40元从网上购买了这款多功能遮雨篷。使用这样的遮雨篷不仅人淋不着雨,而且客户的快递件也不易进水。除此之外,平时还可以遮阳。”
记者打开手机淘宝搜索发现,五花八门的遮阳遮雨神器可谓应有尽有。通过和客服沟通,记者得知此类产品价格从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安装也较为简单。
那么,电动车加装遮雨篷这类产品后,使用时是否违法?带着疑问,记者查阅了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段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据了解,各种品牌电动自行车高度均超过1米,而安装遮雨篷后,其顶部距离地面超过1.7米,已然与法律规定相悖逆,是否违法答案不言自明。
那么驾驶人在其庇护下会有多高安全指数?记者采访了新城区交管大队法制股股长。据其介绍,在封闭的状态下,前窗的透明膜本身由于其自身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骑车人的视线。比如在雨天情况下,机动车需要使用雨刷器处理挡风玻璃上的积水来确保驾驶人的良好视线,保证安全驾驶;而遮雨篷前窗封闭后会严重影响骑车人的行车视线。如果遇上大风天气,也会影响其稳定性,给骑车人本身及他人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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