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三男子在微信中散布他人隐私被警方拘留!

原标题:内蒙三男子在微信中散布他人隐私被警方拘留!

近日,三名男子在微信中将包含个人隐私的信息发送给他人,致使该信息在各微信群内大量传播。接到报警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查处,依法分别给予其中两名男子行政拘留十日、另一名男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依法用网,文明上网,不要在微信等媒介转发散布涉及他人身体隐私部位、隐私活动关系等个人隐私信息,共同构建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来源:平安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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