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法院:执行110 清晨闻警而动

2018年6月26日晨6时许,刚刚起床的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裴峰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被执行人杨某夜间在辉县市某洗浴中心休息未起。裴庭长来不及洗漱,在叮嘱举报人严密监视其动向的同时,立即与庭里几名同志联系,布置出警事宜。6:20分干警集结出发,警车迅速驶向某洗浴中心。

事情还得从冯某与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说起。几年前,杨某因急需用钱,向冯某借了10万元,并约定利息为2分。2014年3月23日杨某给冯某出局了新的借条,将原先的借条收回。之后,杨某按照月息2分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之后就一直不还款也不支付利息。2015年5月25日,杨某向冯某出局了还款计划,但是仍未按计划履行还款。2017年2月10日,冯某将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杨某限期偿还冯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

判决生效后,杨某依然不履行其法定义务。2017年8月,冯某向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某。裴峰法官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车辆进行了查封,但经多次寻找,始终未找到该车的下落。经多次查找,也未再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下落不明,致使执行陷入了僵局。

7时许,裴峰庭长带领执行干警赶到洗浴中心。在向洗浴中心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迅速来到被执行人杨某休息的房间。打开房门后,被执行人杨某睡意正酣,面对突然降临的执行干警,一时不知所措,乖乖就范。7:30分杨某被顺利拘传。经过说服教育,仍无履行诚意,依法送拘。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