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养小猴 让其表演抽烟喝酒

猴子的“主人”训练猴子抽烟。

6月27日,五常街头,一男子当街“炫耀”自己养的小猴。因涉嫌私养保护动物,被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查处。

27日中午,五常市通达大街附近空地上,一只身长不足20厘米的小猴在铁笼里上下跳跃,引来很多人围观。一自称是小猴主人的赵姓男子说,这只小猴是他去年在附近早市花13000多元买的,是日本石猴和云南某类猴子杂交的后代。如有人喜欢,他可以15000元转卖。赵某还说,这只小猴经过训练,能干家务,会抱着奶瓶喝水,还会喝酒抽烟,放出笼子只要使劲骂,就会自己回去。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赵某将笼子打开让小猴跑出,对其大声呵斥,小猴果然回到了笼里。当问及小猴是否是野生猴,饲养是否需要办相关许可时,赵某强调称“没人管”。

经市民举报,五常林业和森林公安的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所有猴科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畴,不管这小猴是何种猴类,是否野生,其原产地是否在中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饲养、出售、利用均属违法行为。

记者从林业相关部门了解到,饲养猴类必须取得省级林业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卖家需额外出示《经营利用许可证》,私自饲养即属违法。

因赵某无法拿出相关驯养繁殖证明,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扣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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