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腾退被认定违建,北京拆迁律师出手补偿增加百万!

最近看到有网友给我们留言说:“现在拆迁改了名字,叫腾退了,腾退跟拆迁有什么不同啊?改成腾退后补偿价格、补偿策略也会变吗”?

以前大家都只知道拆迁,慢慢的出现了“拆违”、“腾退”等名词,相信很多老百姓在拆迁时,都会遇到一种以腾退名义的拆迁项目,也会遇到腾退补偿特别低等与征收拆迁十分相似问题,那么,腾退与征收拆迁到底是什么关系,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团根据真实案例为您解开腾退的面纱,仅供拆迁户参考!

很多老百姓对腾退都不甚了解,腾退最早出现于“绿化隔离带腾退”,“腾退”有效的规避征收拆迁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一套体系,其显著特点是“村民自治”,现实中多以“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决议是否腾退。实际上,腾退补偿的提高方式与征收拆迁的方式并无本质上区别,常见的操作手段也没有什么不同。

我所曾代理过这样一起房屋腾退案件:家住徐州的李阿姨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家里的房屋采用了四合院的建筑形式,16年村里开始腾退,一个平方才给4000多,而且院落也不给予补偿。李阿姨感觉补偿价格极不合理,自己的四合院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位置虽在城郊,但房屋的价值与周围的商品房交易价格早已相差不多。

没想到李阿姨没有等到合理的补偿却收到了强拆通知书,腾退办想通过违法建筑的方式快速拆掉房屋。在强拆之前李阿姨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团与李阿姨进行了沟通,通过对局势、利害因素、补偿等角度的分析,为李阿姨设计了一套维权方案,首先对强拆程序及违法建筑的认定依法提起的诉讼,同时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对人民财产进行保护,形成了初步压力,让李阿姨的房屋免于被强拆的风险,且拿到了书本左右厚度的书面意见及沟通记录。

其次,通过英淇拆迁律师团的取证,找到了腾退方违法用地的情形,此时,腾退方一反常态,积极的与英淇拆迁律师团、李阿姨及其家人进行沟通,最后,通过几十次的谈判后,李阿姨多获得了100多万的补偿。

回顾本案,李阿姨的房屋也采取此种形式腾退的,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退并不是采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决议,而是应以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的方式决议。

无论哪种方式,以什么概念进行,都不能违反现行的法律规定。腾退拆迁模式下,遵循的仍然是现有的《宪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物权法》、《民法》等法律规定。

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上述集中情况,请一定要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定违法建筑的历史渊源及事实、认定程序、法律依据等环节都可能存在问题,采取听证、诉讼等手段,很大程度上对违法建筑产生重新认定或者撤销其认定的结果,所以,必要时还是要请专业征收拆迁律师为您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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