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随着一段“九旬老人社保年审,家人抬着爬上三楼”的视频,引发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要进行生存认证的网络热议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将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让退休人员不用每年到社保部门报到自证“自己还活着”了。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这个好消息发布的几乎同时,又传来一个消息,在济南工作的田先生打算买房,向济南市房管局提交了离婚调解书等材料进行限购审核时,没想到却被要求,要提供证明,证明自己的离婚调解书是真的。
盖着法院大印的离婚调解书,不能被采信,还要当事人到原下达调解书的法院开具证明,是对提供材料的市民不信任呢,还是对盖有法院印章的调解书不信任?
大家都知道,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从法律效力上来讲,民事调解书,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换句话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从现实实践看,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
那么,市民常先生在济南买房,为什么还要自己开具证明,来证明法院下达的离婚调解书的真假呢?济南市房管局对此作出了说明,他们认为,是在严格执行济南市的限购政策,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些人伪造材料钻空子。据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自济南实行限购后,限购号就成了稀缺资源,甚至有传言一个限购号能卖几万元,导致某些不法中介等为了弄到限购号寻找政策漏洞,并伪造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文书等材料以逃避审查,鉴于此,他们作为限购审核部门,对相关材料的要求异常严格。在相关严格规定下,如果是济南本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房管局基本上是不需要市民证明的,房管局工作人员可以到本地法院的档案室核查。但田先生的离婚调解书是外地法院的,房管局称,他们没办法核查,只能由田先生或者其亲友到法院开具相关材料以证明文书的真实性。
从防止有人造假,杜绝纰漏上说,济南市房管局的这些要求也无可厚非,有可能是对大多数买房的人的公正,但让人不解的是,面对田先生到外地法院拿回来的证明,因为没有信封封装,仍然没有被视作有效证明。据市民田先生称,他到原下达离婚调解书的法院,找到法院档案室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称他们没开过这样的“奇葩”证明。但在田先生的请求下,工作人员调出了他的离婚调解送达书原件,复印后盖上公章,相当于是证明了。即便如此,因为现在大都实现无纸化办公,法院没有给这个重新开的证明加装信封并封装,房管局有关人员认为还不合乎规定,田先生的限购审核仍然不能通过。拿不到限购号,无法办理网签,这让交了几十万元的首付,想退房钱也拿不回来的田先生一时骑虎难下,不知如何是好。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经常曝出“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还还活着”“证明你自己是你自己”等的奇葩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证明还有一定道理,毕竟个人证明自己,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给你的证明更有说服力,或者说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一个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还要当事人再开具有关证明,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对此,毋宁说是对当事人的不信任,还不如说是是社会诚信认同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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