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

禁毒

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毒贩子在牟取暴利目的驱使下,置法律、道德于不顾,大肆生产,贩卖,使得毒品以惊人的速度向世界各地蔓延。

还好有我们的警察叔叔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毒品犯罪,为构建平安社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我们创造了美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最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

快来和小咚一起看看!

典型案例之一

何信泽制造毒品案

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信泽住四川省金堂县赵镇现代名都小区。2013年9月11日,何信泽指使妻子租赁该镇维罗纳小区10幢2单元903室,并在该处制造毒品。同年10月31日,公安人员在何信泽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3.7万余克。随后,公安人员从上述维罗纳小区903室查获甲基苯丙胺220余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体5 800余克、液体2.5万余克,并查获一批制毒原料和工具。公安人员还从何信泽的制毒场所查获手枪1支、子弹7发,从其住处查获子弹2发。

裁判结果

本案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信泽制造甲基苯丙胺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何信泽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何信泽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还非法持有枪支,主观恶性深,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何信泽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何信泽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何信泽已于2017年12月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以甲基苯丙胺为代表的合成毒品在我国滥用人数的不断增长,国内制造合成毒品犯罪呈加剧之势,个别地区制造甲基苯丙胺犯罪突出。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制造甲基苯丙胺犯罪案件。被告人何信泽在承租房内制造甲基苯丙胺,从其住处和制毒场所查获的甲基苯丙胺成品数量达3.7万余克,还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体、液体共计3万余克,何信泽另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根据何信泽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具体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体现了对制造毒品这类源头性毒品犯罪的严厉惩处,充分发挥了刑罚的威慑作用。

典型案例之二

龚金洪故意杀人案

吸毒后持菜刀砍死2名未成年子女,

罪行极其严重

基本案情

被告人龚金洪长期吸食毒品。2015年6月8日,龚金洪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文丰村家中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后产生幻想、猜疑,当晚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遂离家外出。次日凌晨,龚金洪持菜刀进入其儿女卧室,朝正在熟睡的女儿龚某甲(被害人,殁年11岁)、儿子龚某乙(被害人,殁年9岁)的头颈部等处猛砍,致二人死亡。后龚金洪走上自家楼顶,跳楼跌落至院内,被人送往医院抢救,并被公安人员抓获。

裁判结果

本案由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金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龚金洪吸毒后持菜刀砍死自己的2名未成年子女,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龚金洪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龚金洪已于2018年3月2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合成毒品具有中枢神经兴奋、致幻等作用,会使吸毒者出现兴奋、狂躁、幻视、幻听、被害妄想等症状,进而导致其自伤自残或实施暴力犯罪。近年来,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驾车肇事等恶性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教训十分深刻。本案就是一起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龚金洪长期吸食毒品,并出现吸毒导致的幻想等症状;龚金洪的妻子亦证实龚金洪近年来吸毒后有幻觉和暴力行为。案发当日,龚金洪两次吸食冰毒,与妻子发生争吵后竟持菜刀砍死熟睡中的2名未成年子女,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该案充分反映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尤其值得吸毒者深刻警醒。

典型案例之三

石小美贩卖毒品案

贩卖毒品“神仙水”数量大,依法惩处

基本案情

2016年8月4日23时许,被告人石小美向吸毒人员罗某、甘某某出售5瓶“神仙水”,价格为500元。次日下午公安人员从罗某驾驶的轿车内查获上述“神仙水”,净重共计49.75克,经鉴定均未检测出毒品成分。同月8日下午,石小美在一宾馆内又向罗某、甘某某出售20瓶“神仙水”,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上述20瓶“神仙水”净重共计396.5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及氯胺酮(俗称“K粉”)成分。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石小美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石小美第一次贩卖给罗某的“神仙水”系假毒品,其行为属贩卖毒品未遂;第二次贩卖给罗某、甘某某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的液体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石小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石小美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千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述裁判已于2017年8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神仙水”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混合型液体毒品,常含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不同毒品成分,服用后会导致暂时性失忆,甚至出现幻觉,严重的会导致死亡。被告人石小美贩卖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的“神仙水”约400克,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和具体情节,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看完这些案例,

小咚觉得很痛心,

毒品不仅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还会破坏家庭和谐,

给亲人带去巨大痛苦!

近年来,我国毒品形式依然严峻复杂,据公安部数据统计,目前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390万余人,其中,35岁以下吸毒人员占59.3%。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那么,

禁毒行动中,我们能做什么?

行动

一、树立筑牢禁毒思想防线。

要不断增强自身法制观念,提高防毒、拒毒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

二、树立主人翁意识。

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从自我做起,远离毒品,远离不正规的娱乐场所,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不接触毒品,不接触吸毒的人,用健康的行为抵御毒品的侵害。

三、迅速行动起来,当好禁毒“宣传员”和“监督员”。

和小咚一起携手为禁毒做一份努力吧!

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抵制毒品,拒绝黄赌毒

和小咚一起对毒品说NO !

图片来源:网络

法律知识小讲堂

工伤员工维权措施

1、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用人单位不申请,也难不倒劳动者。该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医疗终结就去进行伤残评定

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功能障碍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医疗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只有确定了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更加准确地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额。残疾在工伤中称之为劳动功能障碍,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给您办理工伤保险的,您可以在评定伤残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计算出具体赔偿额,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也可以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出面进行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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