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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衡阳一学生被班主任扇耳光致耳聋,仅仅是因为这件小事?

原标题:【愤怒】衡阳一学生被班主任扇耳光致耳聋,仅仅是因为这件小事?

上课与同学讲小话,

不少人学生时代都有过这样 " 调皮 " 的经历。

然而衡阳祁东的一名学生却因为讲小话

被班主任扇耳光,造成外伤性神经耳聋。

近日,祁东法院归阳法庭

审结了这起教师体罚学生纠纷案。

被告罗某系被告祁东县某中学班主任,原告段某系该班学生。2017 年 9 月 27 日下午 5 时许,原告段某在上课时和其他四名同学讲小话,被班主任罗某发现后,罗某在其办公室训斥、辱骂包括原告在内的五名学生,又让五个学生排队轮流让其扇耳光。

原告被打后,右耳边红肿疼痛,无法坚持上学,经鉴定为外伤性神经耳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罗某、祁东县某中学赔偿。在法庭审理中,被告罗某和祁东县某中学均对学生家长表示歉意,但拒绝赔偿。

祁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罗某作为人民教师,应当本着 " 耐心、关心、感化 " 等温和教育方式教育未成年学生、维护课堂纪律。但其采取体罚方式,要求包括原告在内的五名学生排队接受体罚,亵渎了人民教师起码的行为规范,侵害了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

虽然罗某在庭审中向原告进行了赔礼道歉,但不足以弥补罗某的过错。被告罗某系在履职过程中对学生身体造成损害,被告祁东县某中学作为义务教育机构对其教师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原告段某的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祁东县某中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 4 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但是还有少数教师我行我素,照罚不误。这些教师过于相信体罚的管理功能,却忽略了体罚是具有伤害性的行为。如果孩子受到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作为家长一定要维护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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