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男子翻站台致死家属索赔80万,车站有没有责任?

原标题:法眼|男子翻站台致死家属索赔80万,车站有没有责任?

翻越站台被挤压致死,家属索赔八十万 ,车站到底有没有责任?

7月13日,南京南站“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7月13日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宣判,死者杨某擅自闯入危险区域负全责,其父母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的诉请被驳回。

据新京报报道,2017年3月26日,上海虹桥至汉口D3026/7次列车到达南京南站,一名男子候车过程中翻越站台,被夹在动车与站台之间的缝隙,被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车站方存在失职情形,索赔近82万元。

法院认定,死者擅自闯入危险区域,需负全责,铁路部门已履行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不承担责任,据此驳回死者家属的索赔请求。目前,死者家属尚未提出上诉。

现场救援 来源 江苏新闻

车站工作人员称,调阅监控后发现,列车正在进站时,男子突然跳下22号站台,而列车司机看到前方轨道有人后,以最快速度停车,但由于车辆惯性较大,最终未能制止惨剧。

死者家属认为,南京南站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死者穿越铁道,涉嫌失职;站台没有设置安全门,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法院认为,杨某某下站台横穿线路时,距列车车头仅有几米,司机紧急制动,将时速30余公里的列车向前行驶35米后完全停稳,属合理距离。铁路方面在事故发生后,已尽其所能,所采取的应急救助措施并无不当。

杨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过高等教育,具备预测损害发生的能力,对于损害结果也具备预防和控制能力,其只要遵守相关规则,就不致发生本次事故。死者擅自闯入危险区域,需负全责,因此驳回其家属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的诉求。

对于这一判决,舆论多给予积极评价,许多人认为,这一判决鼓励了遵守规则而非破坏规则的行为。

法眼君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另一起案件,一老人在广州某景区内爬树摘杨梅,不慎坠亡,家属认为树太好爬,因此索赔60万。家属的主张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人按照这一逻辑开起玩笑:85年至今单身,找不着老婆,是不是可以找民政局说理去?

最终,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某山村村委会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万余元。很多人认为,老人应当为自己的“任性”行为埋单,家属索赔60万是在讹人,法院判决承担5%在合理范围。

在一些判例中,确实有“和稀泥”的现象存在,尤其在有人死亡的案件中,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往往要得到点赔偿才能得到些许安慰,而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无视规则、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情况,法院这样态度鲜明的判决,正在迎来越来越多的点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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