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宋秉琴)今年9月13日17时许,渭滨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接到一名自称白某的女子报案,称9月11日凌晨0时许,两名陌生男青年将她骗至宝鸡市一酒店房间,进房后,这两名男子先殴打她,然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接着将她的一部手机、一对黄金耳钉及1330元现金抢走,后又通过其手机将自己银行卡中的12800元钱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到其中一名男青年的微信中。
接到报案后,渭滨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对此案开展侦查工作。通过查询涉案手机轨迹和调取开房人身份信息及视频资料,经比对后发现系开房人杨某本人伙同他人作案。办案民警通过深入侦查,于当晚9时40分许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市区一酒吧上网,遂前往该网吧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一名嫌疑人被网上追逃,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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