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在酒店用乒乓球室被拒绝 员工:老板为儿子准备的

未来网(中央新闻网站)北京10月16日电 成都市民刘先生在酒店入住的时候,酒店里的乒乓球室却被告知禁止使用,原因是“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酒店经理宋刚表示,那可能是口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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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商报报道,该酒店的乒乓球室外标注“活动室”字样。成都市民刘先生和儿子入住眉山某国际酒店,刘先生称,自己答应了陪着儿子来仁寿找他的朋友玩。当时他们订了一个大床房,500元左右一晚。刘先生的儿子喜欢打乒乓球,出门都带着球拍。下午两点左右,父子决定打球活动下。刘先生先打电话到前台询问是否有乒乓球室。得到了肯定答复后,他便和儿子前往酒店三楼打球。刘先生表示,乒乓球室正对着酒店的泳池,里面摆着一张球桌和两把椅子。“我们进去打了没几分钟,就有服务员来问我们是哪里的。”刘先生拿出房卡后,服务员告知不能在该处打乒乓球。服务员给出的理由是:“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不对外。”感到不解的刘先生提出要见酒店经理。约5分钟后,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来到球室,仍然告诉刘先生不能在这打球。在刘先生坚持下,该工作人员又提出要打需要付费。“价格大概每小时20多块。”刘先生回忆说,当时自己提出挂账到自己的房间上,该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领导”后便离开了,后来也没再提收钱的事。然而,大约40分钟后,第三个服务员又走了进来,依然告诉他们不能在此打球,刘先生提出打完最后21个球就离开。“然后那个服务员就一直在门口守着,像数球一样。”这让刘先生感到非常不快。他表示,酒店从头到尾未拿出依据证明该处不能打球。况且自己是入住的客人,使用酒店的运动设施难道不是客人正常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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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回应“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是实习生口误。业内声音:未明确说明,则应当向消费者开放。“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是否可以作为拒绝客人的理由?入住房客使用酒店的活动设施,酒店收取费用是否合理?“酒店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需要尽到明确告知客人的义务。”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质监局消保股股长曾勇表示,酒店应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免费或者收费,“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酒店需要付费的项目”。四川大学旅游学院李原教授表示,关于此事,有几个基本的概念需要弄清楚:第一,酒店建筑空间并非都是对客全开放的,存在对客服务功能区和非对客服务区的区别,非对客服务区允许酒店拒绝客人使用,显然该案例中的乒乓球室不属于非对客服务区域。第二,对客服务区域因一些原因,酒店也可以拒绝客人使用,如已被预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维修等等。老板儿子也可以预定乒乓球室,但都需要事先告知宾客或关掉乒乓球室门。本案例中酒店没有锁门,也未在客人进入前告知是管理失职,事后以“老板儿子专用”为借口驱赶,以及以需要付费为借口拒绝客人,都非常不妥。他认为,酒店收费区域应有显著的价目表,而不是口头说明。且该案例中出现酒店员工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需要临时请示领导的情况,说明该酒店的规章制度、员工培训存在着问题。(吴文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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