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男子重病常年卧床,妻子却一分钱都不肯出!

来源:缙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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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羊羔跪乳、乌鸦反哺之说,形容的是子女长大后对父母应尽赡养义务。三字经中“子不教父之过”是从另一方面阐述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扶养,相对来说大家可能就比较陌生,《婚姻法》中规定的扶养义务是指夫妻之间在生活中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

下面就跟着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施丽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来了解下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案例吧。

案情简介

张某(男)与王某(女)两人于2004年结婚,育有一子,夫妻俩婚后做着小本经营,生活还算顺畅。

2015年,张某突然身感不适,经过手术治疗,虽抢回了一条命,却只能长期卧床休养。生病的头年,妻子王某尽心尽力照顾张某。今年年后,王某外出工作,一个月回家一两次,照顾张某的责任就全落在张某父母身上。

日前,张某母亲徐某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窗口咨询说,张某的病需要一直吃药维持,每月仅药费就要1000多元,儿媳王某却不愿出一分钱。

徐某说,儿子和儿媳做生意时收入不错,有一二十万元存款,还买了一套房子,可现在钱都在儿媳那,近几个月儿子看病开销都是靠她和丈夫的养老金在维持,这样下去也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想问问,能不能让儿媳把钱拿出来给儿子治病?

(图片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

1夫妻共同财产

张某与王某两个人一起生产经营,所取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根据徐某所陈述的十多万存款和房子应属于张某和王某两个人共同所有,当然对方如果有其它相反证据除外。

对于夫妻间的家庭矛盾,建议先征求下张某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让家庭中的长辈或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先进行调解,这样有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内部和谐。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穷尽了调解的可能,那么可以根据《婚姻法》中“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项规定,让张某提起扶养纠纷之诉,要求他妻子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

3申请法律援助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所以,如果因扶养纠纷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张某可以向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另外,如果张某卧床不便,没法过来法律援助窗口申请的话,那么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上门服务申请,中心会派工作人员到张某家中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图片来自网络)

结婚誓词说“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我都爱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但也有一句话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虽然也有不少夫妻在逆境中互相扶持,被传为佳话,但从此分道扬镳也是人间常态。

夫妻一场不容易,何必呢!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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