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处罚:侥幸心理作祟 驾驶营运车酒驾接孩子

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不仅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5号晚上,交警在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是酒后驾车,车上还带着自己的女儿。

5号晚9点22分,市交警支队宽城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农安北街上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到一辆轻型货车时候,民警突然闻到,驾驶员王某的身上有酒气。

据市交警支队宽城大队二中队 教导员 郭长军说,当时咱们感觉他有酒味,而且当时咱们是用酒精测试仪排查的时候,发现他有饮酒的嫌疑,然后对他进行了一个酒精测试,当时他还很平静。

酒精测试仪显示的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因王某驾驶的机动车为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将受到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令人惊讶的是,王某的女儿,此时正在车上。

市交警支队宽城大队二中队 教导员 郭长军说,当时他姑娘坐在副驾驶位置,因为他姑娘当时在高中上学,他晚上去接他姑娘放学,问他的时候,他说他是中午喝的酒,所以他感觉晚上出来开车应该没问题了,他就抱有这种侥幸心理。

不管是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还是做一名称职的家长,王某都不应当酒后驾车。危险往往发生在疏忽大意的时候,安全面前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交警提示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