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费可以缓交吗?如何申报养老保险缓缴手续?

《社会保险法》中并没有明确养老金可以缓交的情形。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有关的具体程序和操作,但是非常困难。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否则每一天的滞纳金是万分之五,也是挺重的。

《社会保险法》第63条还有一种情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3条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中介机构签订缓交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两种情形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提供担保。如果经省级部门批准,是不需要担保的。

如果是经社保部门调查单位的账户中,确实没有足够的金额,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后,签订缓交协议。这一个缓交协议并没有明确要求,一般也不会超过一年。

但是,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一般是不允许申请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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