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青岛11月28日讯(记者 孙强 马云帅)11月14日,本网刊发了《车贷都还完一年了 胶州雪佛兰经销商凭啥不退这2000元?》的报道后,该车行负责人孙经理联系记者,表示当初车主已经与车行、贷款公司签订合约,现在是车主违约,2000元钱是不能退还的,但车主仍可以用这2000元在他们这里购买车险。
“当初车主买车的时候,是在合同上签字的。”胶州雪佛兰4S店青岛朗巍宇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经理表示,看到本网刊发的报道,他们找出了当初消费者购买车辆的贷款合同。上面有车主高女士的签字,并且在合同上还有一行盖章字“本人同意在GMAC贷款还款结清之前在青岛朗巍宇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续保”。
据孙经理介绍,收取这2000元押金是贷款公司为了回避风险。按照他们之前签订的合约,车主只有第一年在他们车行购买了车险,已经违约在先,但他们仍然同意让车主到车行内,任选一家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险种,用之前收取的2000元钱抵顶保险费。
随后,记者从胶州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车行不同意调解,他们已经中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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