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 转业时, 这些加分政策你了解了吗?

在一个国家当中,是军人给了我们和平、美好、安宁的生活,关于军人的一切问题,我们都应该给予重视,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在军人转业过程中,政策文件比较多,程序比较繁杂,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转业时,有哪些加分政策?这是关系到转业军人自身的利益问题,必须要重视。

以上就是关于军人转业时的相关加分政策,2018年可以说是退役军人保障制度的改革开局之年,很多政策发生了变化,到底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安置部门

今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可以说退役军人有了娘家,全国各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逐步设立中,军人转业后,安置地已经设立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档案和组织关系接收、经济补助发放、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安排工作等事项,人武部、公安部门等配合做好预备役登记、落户办理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尚未组建运行的,仍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2、安置地政策放宽

退役士兵安置地选择进一步放宽了限制,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就业方式上,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后,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与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最后,温馨提醒一下各位要退役的大大,在转业之前一定要熟悉各种政策,避免耽误自身,造成滞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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