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平台上的假货问题,阿里巴巴常常被卷入诉讼,有时是原告,有时是被告。与许多其他公司一样,阿里巴巴也会通过法律手段来应对该公司认为对其声誉和商誉不利的行为。
早前,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起诉了一家总部位于阿联酋迪拜的公司,此诉讼的核心是阿里巴巴币基金会使用阿里巴巴公司名称或相似名称推广同名的虚拟货币,原因是这家公司通过发行一种名叫“阿里巴巴币”(Alibabacoin)的虚拟货币募资逾350万美元,而该公司使用阿里这一名字商标注册名称已经造成误解。
阿里巴巴指控称,这家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名,通过发行加密货币阿里巴巴币筹资超过350万美元。在起诉书中,阿里巴巴还表示,尽管阿里巴巴一再声明“无意进军加密货币领域”,但“阿里巴巴币”的发行易造成外界误解,而“阿里巴巴基金会”对此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俗话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从不会缺席。就在不久前,据美国媒体报道,阿里巴巴在诉阿里巴巴币基金会侵权案中赢得法庭的临时禁令:“要求被告不得使用阿里巴巴标志,阿里巴巴在申请临时禁令时对阿里巴巴标志进行界定,在美国任何地方不得单独或联合使用相关词语、术语、名称、标志或设计,以及可能引起混淆或损害阿里巴巴标志独特性的标志、图像或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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