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问题一定要处理在主要责任人身上,公堂上打板子,板子是要打在罪魁祸首的屁股上。
近段时间,河南长葛女子黄海霞哭诉“十年寒窗苦读,被堂姐冒名顶替上师范”事件,引发高度关注。长葛市教体局11月30日通报初步调查结果,称1993年的中招考试中,被举报者黄风玲确实顶替了黄海霞学籍,但成绩系其本人考试取得。目前,黄风玲已被停职处理,
不同于以往舆论曝光“顶替别人高考成绩上大学”后喊打声一片的情况,这次黄海霞被顶替事件,舆论意见明显分成两派,各抒己见,黄风玲甚至或多或少获得一些同情。
认为该严惩黄风玲的人认为,黄风玲利用堂妹的学籍多试了一次,虽说成绩系其本人考试取得,但顶替本身就是对只有一次机会的人的不公平。因为选拔的标准就是一人一次机会,她试了两次,就是犯规。她侵害的是当年应该上这个大学的某个人的权利,她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剥夺别人的权益获取利益。
反对者认为,黄风玲是“冒用学籍”而非“冒用成绩”,这与之前常见的“冒名顶替上学”的情况有本质不同,至少对被冒名者并未造成实质性伤害,不存在“偷走他人一生命运”的实际情况。“冒用学籍”有当时的历史因素,就不宜由个人来承担所有责任。
客观来讲,当年复读生使用辍学的应届生学籍,在河南等地是一种普遍存在甚至半公开的现象,这在近几年的报道中可见一斑。好多人因为第一次应届毕业没有考好,第二年不允许考试,因为师范只招应届生。但学校又有升学任务,两种利益需求碰撞之下,一些学校就让复读生顶替差生或者辍学者的学籍考试,考上了,用他们的名字上学,然后一生就活在这个黑户口之下。
冒用学籍参加中招考试,虽已过去25年,应当说,违规就是违规、错误就是错误,错了就该处理。但怎么处理,则要站在当时的环境里考虑问题,如果这件事这样处理,那么全国其他的类似情况怎么办?黄风玲事件既已成风向标了,就更应认真公正地处理,以个案推动全国普查。
只不过,处理问题一定要处理在主要责任人身上,公堂上打板子,板子是要打在罪魁祸首的屁股上。回到黄风玲一事上。我们应当追问,弄虚作假可是黄凤玲一个人想弄就能弄的?她当时一个农村娃懂什么?还不是当时的教育局默许、学校帮弄的?如今不能媒体曝光了黄风玲,就人人喊打,把黄风玲一个人停职了事,其他人好像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似的。所以,要处理,所有有责任的人都要处理。
但理智地看,如果真要处理黄风玲一事,还真不妨从轻处理不宜扩大化为好。这不是和稀泥,而是因为其一,黄风玲事件跟顶替别人高考成绩上大学的社会危害性不同。按网友所说,黄风玲冒用黄海霞学籍,并未“偷走”黄海霞的命运;黄风玲用没用黄海霞的学籍,黄海霞今天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其二,这真是时代的问题。在当时在中西部地区,很多人没有把顶替学籍当回事,认为这没什么,也没侵害被顶替者的权利。总不能时代进步了,认识提高了,反过来要从严处理了,毕竟这牵涉面太广了,难道要把牵涉的学校的校长教务主任全部处理掉?有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我们所更应做的,是编织好当下制度的网络,让这一类事不再发生,以绝来者。这是从黄风玲事件中最应吸取的教训。
项向荣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